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或“双星”)转发的通知,双星集团收到实际控制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启动双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双星集团即日起正式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混改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山东省国资委和青岛市国资委对国企改革的具体要求,双星集团将借“学深圳、赶深圳”、青岛市“十五大攻势”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攻势”和国企改革“双百行动”计划的契机,通过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拥有加快双星发展所需关键资源的战略投资者并实施职工入股,把双星打造成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全产业链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双星集团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将严格依照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2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国资监管法规的要求,在青岛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
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2018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于2018年8月被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计划。
2019年9月29日,青岛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启动双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青国资委【2019】86号,通知双星集团正式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青岛市国资委、双星集团正在根据有关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三、本次混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混改为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层面的股权变动,通过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拥有加快双星发展所需关键资源的战略投资者,并同步实施职工入股。混改完成后,双星集团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集团层面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把双星集团快速打造成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全产业链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目标。
四、风险提示
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双星集团将严格按照青岛市国资委的有关要求进行。
公司也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促请相关方及时告知进展情况,及时提示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