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企业合并准则粉饰报表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应当采用购买法。
采用购买法时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报表粉饰:
(1)故意将商誉抬高。
采用购买法时,按公允价值确认购买方可辨认的资产、负债和商誉。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商誉不再定期摊销,而定期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减值计提非常具有弹性,可提可不提,因此在采用购买法时可以虚减资产或虚增负债,从而可以将商誉抬高。
(2)大肆计提减值准备。
在合并报表时,购买方往往以稳健主义和清产核资为由,要求被购买方大肆计提资产减值,从而减少并购后需要结转的销售成本、需要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3)操纵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时点。
在购买法下,被并购企业购买日后的收入、成本费用才可以并入购买方的报表。这意味着,购买日前被并殉企业财务报告利润再多也与购买方无关。同样的,购买日前被并购企业报表上体现再多的亏损,也不会影响购买方的业绩,因此,不少上市公司可以在并购谈判完成之际,要求被并购企业将本应确认的收入推迟至购买日后确认,将本应在购买日后确认的成本费用提前至购买日前确认,将被并购企业的利润转移至购买日后确认。
采用权益结合法时,企业操纵利润主要有两个方面:
(1)突击进行企业合并。
与购买法相反,采用权益结合法反映企业合并时,被合并企业在合并日之前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净利润也可以纳入合并方的合并报表,为此,一些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会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前,突击进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向集团公司收购其控制的其他非上市公司,并将被合并的非上市公司的全年利润均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从而逃脱其股票被终止上市交易的厄运,或勉强维持再融资资格。
(2)处置被低估资产。
采用权益结合法时,被合并企业可辨认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继续沿用账面价值,被合并企业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重大差异。采用权益结合法反映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往往在合并后迅速处里被合并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的资产,因此制造企业合并带来业绩显著提升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