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值算法
终值计算的常用方法有稳定增长法和倍数法,在倍数法中使用最多的是市盈率法和EV/EBITDA倍数法(见图3-9)。
图3-9 终值计算方法
使用稳定增长法计算终值的关键是要正确处理以下问题。
保证现金流在假设条件下必然会按照同一比率稳定增长
当销售收入、净利润、NOPLAT等指标在明确预测期以后按照稳定增长率持续增长时,现金流并不必然就会按照该增长率稳定增长,这还取决于资本支出、财务费用等其他假设。验证的标准之一是明确预测期以后第一年的投资资本回报率是否己经达到稳定水平。在使用股权现金流贴现法时,还必须保证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公司的资本结构就己经达到稳定水平。
对稳定增长率进行合理预测
稳定增长率会对终值产生重大影响,理论上,稳定增长率最合理的估计是该行业产品的预期长期消费增长率加上通货膨胀率。具体实践中,通常以经济的长期增长速度作为稳定增长率的预测,因为几乎没有哪个公司能以超过经济增长的速度长期增长。对一些有特有技术或其他特征的公司,其稳定增长率也可能会高于经济的长期增长速度,但在作出这类预测时一定要提供充足的理由。
终值倍数法
终值的第二种常用预测方法是倍数法,即直接预测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的相关倍数,并利用该倍数计算明确预测期以后的价值。
在使用稳定增长法计算终值时,前提条件是公司己经进入稳定增长阶段。而使用倍数法则可以不受这一条件的约束。使用倍数法计算终值更为简便,但未来市盈率以及其他倍数却并不容易判断。在使用倍数法计算终值时一定要注意避免犯以下错误。
直接应用公司当前观察到的倍数计算终值。
直接使用可比公司当前倍数的中值或平均值计算终值。
上述两种做法错误的原因在于,无论是目标公司还是可比公司当前的倍数水平都是以目前的经济前景作为基础的,这包括了明确预测期内和明确预测期以后的经济前景。而明确预测期结束时公司面临的经济前景很可能与当前的情况完全不同。例如,公司目前可能正在以15%-20%的速度发展,而明确预测期之后,公司的发展速度可能只能在5%-10%之间。
这种错误尤其在收购分析中很容易发生。例如,假设目标公司预计下一年每股收益为2.5元/股,收购者目前愿意按照20倍的市盈率水平支付收购价格,即50元;用受。收购者之所以愿意支付上述价格是因为他认为整合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可以提高至3.5元/股。收购者准备在每股收益提高后再将目标公司卖出,那么卖出的价格又会是多少呢?显然,下一个买家将不会再愿意支付20倍的市盈率水平,除非他认为收益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