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即当公司某项资产价值下降后,致使该项资产价值(以可收回金额计量)已低于账面价值,例如钢材市价大幅下跌导致公司库存钢材价值下降、金融危机导致某项应收款已很难收回,则公司需要针对该项存货或应收账款计提减值。
财政部[1999]35号文增加了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加上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统称“四项计提”。
2001 年初,在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新增了四项减值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要计提的会计准备从四项扩大到了八项,简称为“八项计提”。而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上市公司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范围几乎扩大到所有资产,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外,其他资产发生减值时一般都需计提减值。
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金额都是计提过减值准备之后的金额,要了解企业资产减值信息,可从各项资产的报表附注获取。以存货减值为例,从上海汽车报表附注看,2008年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年末数80.7亿元,跌价准备年末数6.3亿元,存货账面价值为74.4亿元(该金额即为资产负债表表内列示的存货年末数),附注中还详细披露了本年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情况。投资者在分析资产质量时,应注意对资产减值信息的阅读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