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石油期权亏损原因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于2001年12月6日批准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在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石油贸易涉及轻油、重油、原油、石化产品和石油衍生品等5个部分。公司的核心业务是航空油料的采购,公司交易的衍生品包括期货互换和期货交易。2003年底至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错误地判断了油价走势,调整了交易策略,“卖出了买权、并买人了卖权,导致期权盘位到期时面临亏损。为了避免亏损,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2004年1月、6月和9月先后进行了三次挪盘,即买回期权以关闭原先盘位,同时出售期限更长、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权。每次挪盘均成倍扩大了风险,该风险在油价上升时呈“指数级数”的扩大,直至公司不再有能力支付不断高涨的保证金,最终导致了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财务困境。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出现亏损的原因主要由以下6大因素造成:
1.2003年第四季度对未来油价走势的错误判断。
2.看起来好像不想在2004年第一、二、三季中记人损失的想法,最终导致了2004年的挪盘,公司草率承担了大量不可控制的风险,尤其是6月与9月的挪盘。
3.公司未能根据行业标准评估期权组合价值。
4.公司由此未能正确估算期权的MTM(—种动量指标,可提供买人和卖出的讯号)价值,也未能在2002至2004年的财务报告及季报、半年报中正确反映。
5.缺乏正确、严格、甚至在部分情况下基本的对期权投机的风险管理步骤与控制。
6.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可以用于期权交易(至少在精神上)的风险管理规则和控制,管理层也没有做好执行的准备。
中航油石油期权事件教训
纵观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上述几起事件,不难发现,出现重大亏损事件的共同原因似乎都是对行情的判断失误、未及时果断斩仓止损、未进行风险对冲等操作失误所致。实际上,通过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违规越权操作、风险控制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才是巨额损失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时监管工作的不到位、监管方法的不完善、监管手段的缺乏等方面的原因也是值得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的。
1.企业投机操作是亏损事件的主要原因
期货市场的收益与风险并存的天然属性,需要企业对期货业务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操作。如果企业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只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即使由于市场行情判断失误等出现损失也是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同时其发生的财务损失基本可以被现货市场交易所产生的利润所抵消。但如果违规或越权操作,从事大量投机交易,一旦失手,后果可能招致灭顶之灾。如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无实货依托擅自进行场外期权交易炒作,交易量达5200万桶,远远超过一年不到1000万桶实物交易量,属于投机炒作。
2.企业风险管理失控与缺陷难以有效防止事件的发生
如果企业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漏洞,就难以发挥应有的控制及预防作用;加上企业管理层风险意识不强、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存在侥幸和赌博的心态更加会加快事件爆发的进程。如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由外籍员工组成,并直接向总裁汇报,不向董事会负责,中航油在国际市场上应该是石油买家,按规定只能套期保值——买进和需求相当的期货期权,不能卖空。实际上它不但卖空,而且卖空量特大。接近中国全年进口量的15%。另外,对总裁的三次挪盘操作不能及时进行制止,甚至出于总裁的威慑还会纵容。而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管理层在决定挪盘展期时,没有去考虑企业可能面临的巨大风险,只是单纯想方设法去逃避当前的亏损,导致一味去押赌石油市场行情的快速下跌,当市场行情逆市而上不可阻拦时,自然引爆了危机的发生。还有中航油雇佣的交易员全是外籍交易员,机密全部暴露,以至让外国机构避仓。总之中航油内部管理制度极不完善,根本没有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程序,导致了危机的发生。
3.内控机制不健全也是发生亏损事件的重要原因
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内控机制、严格的风险管理程序等是防止企业发生重大财务损失的重要保障。当企业出现判断失误、操作不当产生经营亏损时,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内控机制的企业可以将损失降低,对风险进行控制和处理,通过建立的应对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或预防损失扩大,否则企业的风险由于缺乏控制与管理,可能被成倍或无限放大直至财务危机爆发。如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所有经营决策等权力集于总裁一身,致使其权力过大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公司的内控机制完全失效,集团派出人员的监督制衡作用也难以有效发挥。
4.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是企业发生亏损事件的制度缺陷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问题,公司的约束制衡及监督、检査就形同虚设,容易发生重大危机。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治理结构中,8名董事只是例行开会、审阅文件,未发挥应有的决策监督职能,导致总裁大权独揽,当出现重大危机时,董事会和集团公司还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5.缺乏有效监管也是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重要因素
目前大多数投资主体对所出资企业通常采用下达业绩指标方法进行考核,代替日常监督与约束,出现重视决策、忽视监督;侧重效率、淡化制衡的状况。企业发生重大经济损失除内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外,外部监督,尤其是来自出资方的监管不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衍生品业务交易逐年增长较快,甚至达到现货的4一5倍。集团公司进行过多次提示和要求,但未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表明集团公司对新加坡公司管理不严。至2004年10月10日,中航油已经纸包不住火,不得不向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开口之前,它所从事的巨额赔本交易都从未公开向投资者披露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已然成为了可有可无的粉饰手段,使得外部监管层面的风险控制体系也成为一种摆设。1998年国务院曾颁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相关企业不但需要申请套期保值的资金额度以及头寸,每月还必须向证监会以及外管局详细汇报期货交易的头寸、方向以及资金情况。显然,中航油并没有这样做。中国证监会作为金融期货业的业务监管部门对国企的境外期货交易负有监管责任。那么,在内控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外部监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连续数月进行的投机业务竟然没有任何监管和警示,也暴露出当时国内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监管的空白。此外,国际金融监管加强合作也是一种趋势,若此次事件中,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监管部门可以密切及时地合作,相信至少也能将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了。
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金融期货期权交易中形成的风险足以给一个庞大的机构造成致命的冲击。中航油这起事件与它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高层管理者严重越权违规操作;公司内部监管和审查机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存在着密切关系。因此,结合案例我们可以发现,由于金融期货期权本身的复杂性和创新性,使得任何单方面的风险控制措施都不能有效的降低交易风险。所以,针对不同工具事先做好风险监控、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内控机制、加大加强政府外部监督监管措施,对于金融期货期权交易市场的正常运作、防范个体风险、影响整个市场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