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买方叫价交易的基差交易的数学模型分析
(1)基本假设
以下讨论的都是针对同一商品、同一交割期的期货合约。所谈论的价格均是指1张合约的期货价格或对应数量的现货商品的价格(即单位商品的价格)。持有成本为0。
S₁一一时间为T₁时的现货市场价格;
F₁——时间为T₁时的期货市场价格;
S₂——时间为T₂时的现货市场价格;
F₂——时间为T₂时的期货市场价格;
C为双方事先协商确定的差额,我们将C叫做基差交易常数
表7.14套期保值的假设条件
(2)基本操作
卖出套期保值者按现时期货市场价格R卖出商品期货合约后,在他愿意<或有能力提供现货商品前,与现货商品买入者约定:①现货商品买入者可在(且
一定要在)未来一个约定的时间内的任意时刻按当时期货市场的价格平掉卖出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由此产生的盈亏属卖出套期保值者;②期货平仓后,若双方事先协商现货商品买人者以低于C的期货价格买人,那么现货商品买人者以(F2—C)的价格买人卖出套期保值者的现货商品。
(3)保值结果分析
卖出套期保值者在期货市场的盈亏为:
当F₁-F₂>0时,卖出套期保值者在期货市场上有盈利;
当F₁,-F₂<0时,卖出套期保值者在期货市场上有亏损。
卖出套期保值者实际在现货市场上卖给现货商品买入者的卖出价格为(Fz—C)。
卖出套期保值者账面收入为:在期货市场的盈利+实际在现货市场上的卖出价格,即为:
(F₁-F₂)+(F₂-C)=F₁-C与时间为乃时的现货市场价格S,相比较:
当F₁-C—S₁=0时,表示账面收入恰好等于T,时的现货市场价格;
当F₁-C—S₁<0时,表示账面收入未能达到时的现货市场价格;
当F₁-C—S₁>0时,表示账面收入大于T₁:时的现货市场价格。
考虑持有成本,卖出套期保值者的综合收入为F₁-C—S₁。
而由于:F₁-C—S₁=—C+[—(S₁—F₁)]=—C+[—(时间为T₁时的实际基差B₁)]=—(C+B₁)
所以,可以看出当C等于现实实际的基差数(B₁)时,卖出套期保值者刚好保值成功。
需要指出的是,一旦C确定了,卖出套期保值者的综合收入也就随之确定为(F₁-C)。综合收人既与未来现货市场上的价格S₂无关,也与未来期货市场上的价格F₂无关。也就是说,当卖出套期保值者与现货商品买人者商定了C时,卖出套期保值者已完成了风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