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而好的东西始终是新的” (日本金融家田实的话).企业股份化,股份证券化,证券市场化——这个股份经济的自然法则,在资本主义股份经济的实践中经历了三百多年的检验,产生了巨大的效应;而在新兴的深圳特区,这个法则同样发挥着效力。
因为,在这里,要使股份企业招股集资范围更广,成本更低,也必须依赖一批专业性的证券承销商(证券公司)组成专门的发行市场;企业资产的流通性也要依赖股票在市场上的流转来提高;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也要通过股票市场的建立及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实现。
不仅如此,特区股份制企业对股市的呼唤比内地也更为强烈。因为通过行政手段对经营不善、效益不好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只能在国营企业中有效;对在深圳占绝大多数的股份企业而言,通过股份的转让实行对企业的兼并及资产的重组,是更为有效的和必不可少的途径。
特区股票市场的试点,还有更深层的意义:
1、从广大内地来看, 1987年以前,股份企业作为社会主义企业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已逐渐建立,但股票市场因其难度较大却是空白。深圳特区担负着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的历史使命,理所应当在股票市场的探索方面先行一步。
2、特区毗邻香港这一国际金融中心,香港股份公司和股票市场发展的历史已届百年,已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操作规程。深圳股市发展以后,我国就可以很好地利用特区这个“窗口”引进香港及国际上成功的管理经验,为社会主义的金融市场发展服务。加之1997年香港回归在即,要实现1997年后两地经济和金融的平缓对接,有必要架起股票市场这座桥梁,作为联系两地金融、引进国际游资的纽带,并通过股票市场——这个国际通行的融资渠道,促进特区和整个中国的金融业向国际化运作靠拢。
鉴于股票市场在各种市场门类中政策性最强、技术要求最高、难度也最大,特区政府及人民银行在指导思想上有意识、有步骤地将其放在特区市场体系构造的后期进行。
当然,市场构造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尤其是股票市场,作为金融市场中最为活跃和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作为企业股份制改造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在各种市场环境已经形成,众多股份企业已经出现以后,其建立和发展就显得越来越急迫,也越来越可行了。
加之有毗邻香港这一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有香港及国际股市许多成功的经验教训可资借鉴,有香港大批专业人士的热心指导,深圳股市的起步可以更加快一些,所走的弯路可能会更少一些。正是基于以上市场环境、历史使命和有利条件,深圳股市才从1987年5月诞生,股票市场的探索才逐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