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活动在计划的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这是特区建立之初,党中央、国务院所确立的,同前面所提到的“三个为主”方针并列,统称为“四个为主”的特区经济政策方针。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特区基本形成了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格局,表现在:
1、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以商品市场为例,到1990年末,社会商业网点增加了24.7倍,饮食业网点增加了45.6倍,服务业网点增加了86.5倍,零售肉菜市场增加了3.6倍。全社会商业零售总额68.39亿元,其中消费品占96.48%;外贸进出口总额达54.71亿美元,是1979年的468.5倍。
2、市场调节的比重增加。计划价格、幅度价格、自由价格同时存在,但通过市场自由订价的商品比重逐年增加。1984年,国营商品就取消了粮、油和猪肉的凭证定量供应,特区市场除极少数收费项目仍实行计划价格外,绝大多数都开始实行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通过计划供应的生产资料也开始大大减少,市场机制的功能逐渐自由发挥出来。到1988年,,通过市场自由订价和流通的物资比重已达90%以上; 1990 年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属市场自由调节的达97. 4%。
3、市场体系逐渐完善。生活消费品市场以零售网点、区域性市场、集市贸易市场为主不断充实;生产资料市场包括电子元器件、农牧生产资料、机电产品、建材等各种要素市场;劳务市场在全国也是最先开放,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同时存在,人才、熟练技工、一般劳动力、工匠、保姆和第二职业等市场各得其所;技术市场既有常设的有形市场,又有无形的技术转让、技术贸易、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技术服务市场。
同内地相比,特区市场经济起点早,发展快,质素高。各个市场门类相互配套,互相促进。在其他生产要素市场不断完善的同时,特区金融市场也迅速成长。自1984年起,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就先后开办了同业拆借、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买卖、外汇调剂、债券发行、金饰品加工和销售等各种市场业务,相继建立起短期资金市场、债券市场、外汇调剂市场、保险市场、黄金饰品市场等。
截止到1991年底止,资金拆借额累计达到320亿元(其中至1987年累计已达77亿元),外汇调剂累计达70亿美元,金银饰品年加工和年销售饰品均以数吨计,国库券及企业债券市场也蓬勃兴起,债券累计发行额达5亿元,交易额累计达1.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