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投资的业务流程
从目前网内外期货交易的方式来看,与其他品种的期货交易一样,黄金期货投资的业务流程有以下四种模式:
1.第一种模式
(1)期货交易者在认为价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电传等方式向期货经纪公司的交易代表发出买卖指令。
(2)期货经纪公司的交易代表接到客户下达的指令时,迅速记下客户指令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买卖的类型、买卖的商品、数量、交易所名称、价格、指令的类型、指令的有效期等),然后打上时间戳记,交给期货经纪公司的下单室。
(3)期货经纪公司的下单室的交易员马上通过电话将交易指令传达到期货经纪公司驻交易所的交易代表,即场内经纪人或出市代表。
(4)场内经纪人接到传达过来的交易指令后,马上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在电脑化交易的交易所,就是通过电脑竞价撮合交易;在实行公开喊叫价进行交易的交易所,场内经纪人则要大声喊叫并辅以手势来表示买进或卖出的数量和价格。
(5)交易成交后,场内经纪人或出市代表须将交易记录下来,并按原程序返回给客户确认。同时,要将交易详情报送结算机构或结算所。
(6)结算机构或结算所将交易结算结果注册后,发出保证书交给买卖双方期货经纪公可的出市代表,出市代表再将结算结果转交给期货经纪公可的经纪人,经纪公司的经纪人再将结算结果告知客户,让客户子以确认。期货经纪公司根据结算结果决定是否向客户收取追加保证金。
2.第二种模式
(1)期货交易者在认为价位合理的情况下,亲自填写交易指令,交给期货经纪公司的下单室。
(2)其他步骤同上。
3.第三种模式
(1)期货交易者在认为价位合理的情况下,直接将交易指令下达给期货经纪快速的下单室。
(2)其他步骤同上。
4.第四种模式
在期货经纪公司拥有远程交易终端的情况下,期货交易者在认为价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将交易指令下达给期货经纪公司的下单室,下单室的交易员(相当于交易所内的出市代表)进行交易指令的输入,通过远程交易终端进入交易所的主机进行撮合成交。然后,期货经纪公司将交易结果告知给客户确认,并根据结算结果决定是否向客户收取追加保证金。
此外,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投资者如果未对到期的期货合约进行对冲,则投资者要通过实物交割来了结期货投资。这就要涉及到一个实物交割的问题。在期货交易中,虽然实物交割比例很少,只占合约交易总量的2%左右,然而正是由于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实物交割才确保了期货价格真实地反映出所交易商品的实际现货价格。因此,期货商品交割是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连接点,对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极为重要。
由于期货合约在到期日前经过多次转手买卖,而且买卖期货合约的客户多是通过经纪公司和经纪人代理交易的,因而,交易双方很难知道交易对手是谁,也就很难独立进行实物交割。通常的做法是,最后持有到期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结算部门实行实物交割,在交易所规定的地点进行实际货物的交收。
实物交割的时间和地点由卖方确定。在期货合约到期月份的最后交易日之前,卖方必须通过其经纪公司将交货通知书转交给交易结算部交货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商品等级、交货数量、交货地点、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或交易所指定仓库的日期及其体交割日期。交割日期选定为交割月份中最后交易日前的任意一天,由卖方确定。期货合约的买方无权选定交割日期和地点,只有通过交易所知道在交割月份中的某天和交易所认可的某个交货地点接收货物及交付货款,履行期货合约的购买义务。
通常的做法是,卖方将实物商品运至交易所指定的仓库,进行抽样检验,如果质量合格,则在卖方确定的交割H期前1~7天将收货通知书交给代表买方的会员公司,由其转交给买方。由于持有在同一交割月份到期合约的买方可能不止一个,而是多个,那么交易所结算部门该选定哪一个买方接收货物呢?一般选定具体收货人的方法有两种:
(1)根据成交时间的早晚确定。交易所结算部门把收货通知书交给根据其留存文件所示持有到期合约中买进成交最早的会员公司,然后出该会员公司将通知书再转交给在该公司记录中持有到期合约的买进成交最早的客户。
(2)根据持有到期合约数量的多少米确定。交易所结算部门将收货通知分发给持有到期买进合约的会员公司,持有合约数量多的公司最先得到收货的通知。接到通知的会员公司也采用同样的方法,将收货通知转交给持有买进该到期合约数量最多的客持有到期合约而未对冲的买方客户,在收到经纪公司转交的收货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交割日之前,将全部货款通过其经纪公司交至交易所结算部门。在交割日,代表卖方的经纪公司将货物提单(仓单)和销售发票通过交易所结算部门转交给代表买方的经纪公司,同时收取全部货款。至此,期货交易的交割全部完成。
交易所结算部门对负责实物交割的合约都有明确的说明。具体情况见黄金期货合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