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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你的问题:建议A51 BCD分剩下的49,然后协议规定分红是平分或是AB多拿一些。管理股和技术股只是个很虚的东西,你说它占得多他就能占得多!
你要明白一个公司的股权分配直接决定了其权力的分配,而权力的分配直接关系公司的决策和运营,所以在创业初期,如果有合伙人,一定要设计好股权结构,避免因股权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权力分配不合理,带来各种利益纷争,影响公司发展。不要只看重情分,看重面子,看重眼前,没有长远、系统地看待股权分配的重要性,往往一个不小心就会铸成大错。
再给你举个例子:在《中国合伙人》这部影片里,我们看到三个合伙人的股份分别是成冬青51%、孟晓骏25%、王阳24%,成冬青的股份大于孟晓骏和王阳的股份和,即第一大股东的股份大于第二、第三股东的股份总和,这是三人以上合伙时比较理性和稳固的一种股权结构模式。正是在这种股权结构下,这三个人不管怎么冲突,怎么闹的不可开交,始终没有散伙,最终成就了“新梦想”的成功。
当股东人数有很多时,比如有四位以上,可参考的原则不仅是第一大股东的股份要大于第二、第三股东的股份和,同时第一大股东的股份还要小于第二、第三、第四股东的股份总和,这样才不仅会使大股东安全,还会使小股东也感到安全,相互约束,不能胡来。也许有人会问,这样的安排会不会有第二、第三、第四股东联合起来对抗第一大股东的可能?如果这种可能变成现实,那么这个第一大股东的能力就真的值得怀疑了。
初创企业的股权结构,不能高度分散,也不能高度制衡,任何时候都要有核心股东掌握组织的控制权,这是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也是中小企业能从小做到大的最关键的一步。中小企业创业的时候往往不大懂游戏规则,基本上是一种草莽式的创业,不知道套路和规范,很容易犯错,这时核心股东掌握组织控制权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将来的发展过程中有完善和修正的空间,如果没有控制权,一旦发现有错误,就会连改正的机会都没有,这对初创企业来说是非常致命的。不能纠正错误,企业就不能健康发展,就没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