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上国有经济成为主要标的企业性质
2005-2011年的7年是国有企业改制不断发展和成熟的7年,在国家政策的影响下,一些私人和私有企业开始入注国有企业,使得标的为国有经济的并购交易异常活跃,改变了之前私有经济占据霸主的地位。2005-2011年,发生标的企业为国有经济的并购交易1909宗,占总交易数量的46.86%;交易金额高达56919790万元,占总交易金额的55.08%。相比之下,集体经济、港澳台地区经济、外商经济的并购活动则显得冷清得多。其交易数量之和才达到307宗,占总交易数量的7.53%;交易金额达到5980760万元,占总交易金额的5.79%。
2)并购交易以协议收购为主
股权并购交易主要通过四种渠道来实现,即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其中,协议收购是我国股权交易的主要形式,也是我国并购市场交易的特色,我国上市公司中大量的非流通股股份包括国家股、法人股是通过协议收购进行的。2005-2011年股权交易以协议收购方式完成的有4049宗,占总数量的99.39%,交易金额达98758520万元,占总交易金额的95.57%,显示出其领导地位。其次是通过集中竞价完成14宗,金额为3618375万元,较少的份额反映出我国的主要交易偏好不倾向在公开市场上集中竞价,这也是由我国目前较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决定的。
3)标的股份性质集中于非上市公司股份
2005-2011年,发生以非上市公司为标的的并购交易3051宗,占总数量的74.89%,金额达68961843万元,占总交易金额的66.74%,远远领先于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由于上市公司的收购难度相对较大,而以上市公司为主的大企业兼并非上市公司的小企业相对容易。详见图8-19。
图8-19 2005-2011年股权交易按标的股份性质统计图
4)并购支付以现金支付为主
受到宏观调控带来的资金紧缩影响,2005-2011年股权并购交易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为主,附以股票支付、无支付、混合支付等方式。在本文统计的范围内,以现金支付的有3274宗,占总数量的80.42%,金额达67717220万元,占总金额的65.53%。统计2005-2011年的并购样本会发现,协议收购的标的企业以国有经济性质为主,因此支付方式以未披露为主;要约收购类型的并购活动的支付方式以股票和混合支付为主;而资产交易主要以现金支付为主。
5)总体非关联并购明显增加
众所周知,非关联并购重组是上市公司以追求资源优化配置为目的,与非关联的第三方之间进行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整合,是市场化的交易,其定价是交易双方市场化磋商的结果。此类并购重组已成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而关联并购多数集中于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或者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下属的其他子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并通过资产、股权的职权、收购和转让等过程来完成。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的特殊历史背景造成了关联并购在资本市场兴起之初占据并购交易的绝大部分。
2005-2011年的统计显示,发生非关联并购的有3118宗,占总数量的77.01%,金额达75811155万元,占总金额的68.01%;而关联交易有931宗,占总数量的22.99%,金额达27244860万元,占总金额的24.44%。非关联交易已经远远高于关联交易,显示出我国的企业已经开始加速重组以提升竞争力,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已逐步加强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