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富兰克林“美德计划”十三法则?
1790年4月17日, 84岁高龄的富兰克林于费城家中与世长辞,留下了那部尚未完稿的著名自传。
富兰克林不但取得了惊人的事业成就,而最为后人津津乐道的是他对自身品德的培养与要求。因为他发现:“当我小心谨慎地防备着某一缺点时,却出乎意料地冒出来另外一个错误。习惯的惰性总会乘人不备,而人们的习性往往强于理性。”为了不致在习性的轮回中盘旋,他确定了白己的道德追求。希望能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却不犯任何一点过错。征服自己所有的邪恶,不论是天性、习惯的缺点,还是交友不答可能导入的误区。在外人眼里,他过若清教徒般的生活。
富兰克林向着这个迫求努力奋斗,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美德计划”十三法则:
(1)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2)缄默:避免闲谈,言必有益。
(3)秩序:物归其所,事须限期。
(4)决心:当做必做,坚持完成。
(5)节俭:节省花费,花必有值。
(6)勤勉:珍惜时间,做有益事。
(7)诚实:真诚待人,言行一致。
(8)正直:多行善事,不损他人。
(9)中庸:容忍为先,不走极端。
(10)整洁:衣着整洁,居所清洁。
(11)平静:临危不惧,处乱不惊。
(12)节欲:少行房事,修身养性。
(13)谦逊:效法耶稣、苏格拉底。
富兰克林为了更切实有效地实施自己的“美德计划”,专门做了一个计划实施状况的记录本,将每一种美德的行为表现,在相应的位置上做好标记,他甚至对每种美德进行一周的严密监控,13周为数个周期,循环往复,一年便有四个周期。
在不断的自我要求与严密监控下,记录本上的标记越来越少,富兰克林的美德也随之不断提升,从而创造了一少不朽的神话。本杰明·富兰克林对青年们说过:“如果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想要兴旺发达,那么,除了真诚、廉洁的品质之外,再没有更好的资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