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连金牛股的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非流通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国有法人股;非流通股股东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国家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2、截止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之日,非流通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16,500万股股份已全部被质押或冻结;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也存在因被司法冻结、扣划而无法支付对价的风险。
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东北特钢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采取必要措施对因拖欠大连电业局欠款被人民法院冻结的部分股份申请解除冻结,保证使该部分股份达到大连金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求的本公司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数量。同时,东北特钢集团承诺如果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未执行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者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被质押或冻结影响对价的执行,东北特钢集团将先行代为垫付该股东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并将向被垫付方或相关股份的承接方进行相关利益的追偿。被垫付方或上述承接方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事先偿还东北特钢集团代为垫付的款项及利息,并征得东北特钢集团的书面同意,并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另外,大连电业局已承诺:在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有关股权分置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解除上述股份中用于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的冻结,解除冻结股份数额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股,具体数额以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3、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因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可能。
4、股权分置改革是资本市场一项重大基础制度改革,对公司投资者权益具有重大影响,并且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可能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予以特别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选择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9股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送股3,770万股以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法定承诺事项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特别承诺事项
1、截止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持有公司16,500万股股份已全部质押或冻结,其中6,000万股质押给辽宁省财政厅,后又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9,200万股因拖欠大连电业局欠款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1,300万股被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另外,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也存在因被司法冻结、扣划而无法支付对价的风险。
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东北特钢集团特别承诺如下:
(1)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采取必要措施对因拖欠大连电业局欠款被人民法院冻结的部分股份申请解除冻结,保证使该部分股份达到大连金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求的本公司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数量。
(2)如果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未执行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者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被质押或冻结影响对价的执行,东北特钢集团将先行代为垫付该股东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并将向被垫付方或相关股份的承接方进行相关利益的追偿。被垫付方或上述承接方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事先偿还东北特钢集团代为垫付的款项及利息,并征得东北特钢集团的书面同意,并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2、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国有股股东、其他投资者和公司管理层共同利益基础,建立公司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东北特钢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提供部分股票用于公司建立股权激励制度。具体方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制订并按法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5、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有的大连金牛非流通股股份进行质押、冻结;同时承诺保证在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所持股份权利的完整,以确保在股份变更登记日非流通股股东应送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能过户给流通股股东。
6、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A股市场流通权后,本公司将委托大连金牛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按照所承诺的禁售及限售条件对持有的股份进行锁定,在承诺锁定期间内接受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履行承诺义务的持续督导。同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办理对价安排,并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非流通股份可上市交易手续。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3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3月13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9日-2006年3月1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9日、10日和13日三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9日9:30-3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2月1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2月2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将在2006年2月22日之前(含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未能在2006年2月22日之前(含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1、对价形式及数量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选择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本公司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3,77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安排,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9股股份,计算结果不足1股的按照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全部获得流通权。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所送股份,由深圳登记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股权登记日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如果在股权登记日前买入的股票,在除权日卖出,可以参加分红派息。
有资格参加分红的唯一条件是在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时仍然持有该股票。
股权登记日分为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和分红股权登记日。
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
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进行股权登记后,股票将要除权除息,也就是将股票中含有的分红权利予以解除。除权除息都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后进行。除权之后再购买股票的股东将不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除权日一般都是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
在股票的除权除息日,证券交易所都要计算出股票的除权除息价,以作为股民在除权除息日开盘的参考。
因为在开盘前拥有股票是含权的,而收盘后的次日其交易的股票将不再参加利润分配,所以除权除息价实际上时将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予以变换。
股市无定式,主要看市场资金,有炒作利空也会涨,这是所谓的利空落地,利好会跌,这所谓利好兑现,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算中性偏好的消息。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天再买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已不能享受公司分红,具体表现在股票价格变动上,除权日当天即会产生一个除权价,这个价格相对于前一日(股权登记日)虽然明显降低了,但这并非股价下跌,并不意味着在除权日之前买入股票的股东因此而有损失,相对于除权后“低价位”买入股票但无权分享红利的股东而言,在“高价位”买入但有权分享红利的股东,二者利益、机会是均等的,后者并无何“损失”。
股权登记日主要是有两种的,一种是相关的分红股权登记,另一种是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一般在A股中股权登记日后下一个交易日就会进行除权除息的,不存在两者之间有空隙的交易日。实际上这股票的2月9日的股权登记日实际上是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一般股东大会前的一个星期左右就会提前进行相关的股权利登记的,便于股东进行投票。
一般来说真正要分红除权前,股票软件的F10中会有相关的时间提示,会提示相关的分红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