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通俗讲就是把手中的股票或者有价证券,做为抵押,进行融资,来获得更多的资金,到约定回购的时候再拿现金把抵押的股票赎回。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模式是怎样的?
业务优势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为持有标的证券的客户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股权融资途径,并具有以下突出的优势:
手续简便:场内质押、融资人无需到中登公司临柜办理质押和解除质押手续。
量身定制:融资利率、融资金额、融资期限可根据客户需要进行私人订制。
灵活高效:融资审批效率高,资金到账快速、用途灵活。
标的宽广:流通股、限售股、定增股等均可作为质押标的。
股权不变:质押回购标的的只进行质押登记,融入方不必过户,不影响股权结构。
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初始交易向客户收取:
(1)佣金:初始交易金额*佣金费率。
(2)质押登记费:质押股数*1‰;若质押股数超过500万股,则500万股(含)的部分按照1‰收取,超过500万股的部分按照0.1‰收取。若客户提交质押的标的券数量为500万股,则须交纳质押登记费5000元,若客户提交质押的标的券数量为900万股,则须交纳质押登记费5000元+400元=5400元。
(3)经手费:初始交易每笔100元。
2、购回交易:
(1)佣金:购回金额*佣金费率。
(2)利息。
办理此项业务是否需要另外开通权限?需要临柜几次?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客户需要单独开通权限并按照客户账户资产情况申请最大交易额度。客户申请开通上海的权限次日可用,深圳的权限当日可用。
办理权限开通临柜一次即可办理完成。若客户持有的标的券为上海市场的,还需权限开通后再次临柜办理交易申报。若客户持有的标的券为深圳市场的,则开通权限当日即可进行交易申报。
哪些证券不可以进行质押?限售股份是否可以进行质押?
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标的股票:
(1)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和股权激励限售股票;
(2)证券交易所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
(3)连续停牌超过十个交易日的股票;
(4)近三个月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200%的股票;
(5)新股上市不足十个交易日的股票;
(6)近半年被证监会调查,或者面临行政、刑事处罚的股票;
(7)公司规定的证券监控黑名单中的股票;
(8)法律法规限制的股票。
符合规定的限售股份也可以提交进行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