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这东西,其实不是现在才有的。早在清末时期,上海就发行过股票,而且发生过股灾。如清末的橡胶危机就是一场大股灾,并因此引发了四川保路运动(原因是用来修建铁路的钱被管理者拿去炒股巨亏)。
大体尔雅,股票是商品经济及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近代才有的产物,而且其发源来自于西方。
早在1553年时,英国以股份集资的方式成立了一个名叫莫斯科尔的公司。1581年,凡特利公司成立时,其方式就是公开招买股票,获得公司成员的资格就是购买它的股票。
这些公司,后来又改为将资本留在公司内长期使用,从而产生了普通股份制度,由此也就形成了普通股股票。
1661年后,这类公司的股票开始可以任意转让,但凡购买了公司股票的人,也就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
此后,类似的公司制度开始推广开来,到1680年时,英国已经有此类可转让的股份公司49家,这种公司制度也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并逐渐成熟了起来。
在此时期,英国确认了公司独立法人的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稳定的组织形式,股金也转而成为长期投资。在此制度下,股东凭借公司的股票开了享有股东权并领取股息。
我国目前的股份公司制度起于改革开放后。在1984年时,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的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随后,上海飞乐公司、深圳宝安公司也相继发行了股票。1988年前后,在上海和深圳出现了地区性的股票交易。1990年12月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宣布而开业,由此拉开了中国股票交易的序幕。
作为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股票一经发行,持有者即为发行股票的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分享公司的利益,同时也要分担公司的责任和经营风险。
股票一经认购,持有者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股本,只能通过证券市场将股票转让和出售。作为交易对象和抵押品,股票已成为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长期的信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