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市公司的分红,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并没有什么区别。
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不管采取哪一种方式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的改变。
送红股有什么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而对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将优于不分配利润。其实选与不选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因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降低了,但送红股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其根据如下:
(1)按照我国的现行规定,股票的红利的征税可根据同期储蓄利息实行扣减,即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税额就是每股红利减去同期同等金额储蓄利息后再征收20%的股票所得税率,这样在每次分红时要征收的税额为:
股票所得税=(每股红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储蓄利息)x20%
(2)当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润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下一年度的红利数额就势必增大,股民就减少了一次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3)在股票供不应求阶段,送红股增加了股东的股票数量,在市场炒作下有利于股价的上涨,从而有助于提高股民的价差收入。
(4)送红股以后,股票的数量增加了,同时由于除权降低了股票的价格,就降低了购买这种股票的门槛,在局部可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提高股票的价格。
上市公司的分红是采取派现金还是送红股方式,取决于持多数股票的股东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和预测。我国上市公司中约有一半以上的股份为国家股,且,其股权代表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由于切身利益的影响,经营管理人员基本上都赞同企业的发展与扩张,所以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中,送红股的现象就非常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