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确当得起“投资者”这个称谓,他是有史以来在这个领城里最出色的实践者。投资使他成为这个国家第二富有的人,仅次f他的好友比尔。盖茨。
甚至在1970年,巴菲特的投资业绩就已经出类拔萃,而他的投资方法和技巧在当时并不流行。1956 年,他用从朋友和亲或那里借来的10.5万美元与人合伙进行投资,而到1969年他终止合伙关系时,最初的资金已经增值为1.05亿美元,复利收益率达到31%。巴菲特的业绩表明.他的身价在2500万美元左右。他之所以让合伙企业关门是因为他觉得自已已经不能理解当时股票市场的情况。
就写作新版《聪明的投资者》而言,我并不是一个合适的人选。我是萨姆斯特德曼的信徒,他的投资哲学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增长”,他提倡寻找那些迅速成长并能将高增长率保持下去的公司。这些公司拥有受到保护的专利权和不可动摇的市场地位,至少在三年之内能够保证稳定的利润,不过它们的股票价格往往高于平均水平,而且不支付股息。
施乐,这种机器让人们陷于“成长投资”中不能自拔。它是世界上第一台复印机,曾经有人说在将来的某一天人们也许会将“施乐”当成一个动词来使用,这在当时看来有些异想天开,施乐被认为是“10倍成长股”,一旦找到这样一只股票.就再也没有其他东西能吊超你的胄口。施乐的信徒甚至把这种模式复制到了其他国家——英国的Ranke施乐和日本的富士施乐。
人们涌进57大街的登喜路专卖店,订做袖子上有四排扣的西装。人们将格雷厄姆抛在了脑后,尽管他很有个人魅力,但他在1949年说过的话让人们觉得不太中听,他说自己不会购买IBM的股票,因为这只股票的价格已经越过了“我所认为的真实投资的底线”。
在格雷厄姆的催促下,我和巴菲特进行了几次电话交谈,然后专门飞到奥马哈去和他见面,即便在那时我也不认为自已能够胜任格雷厄姆为我安排的工作。我们一起吃牛排,享用烤肉、鸡蛋和马铃薯。我和巴非特相处得十分愉快,他是一个随和、有趣的人,拥有惊人的天赋,正如每个人现在知道的那样,他堪称聪明绝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