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可能存在两种情形:一是借名,一是代持。
挂名股东是否要对外承担责任?
挂名股东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
1、借名。就是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的名义设立公司。在工商登记信息中,被借名人登记为公司股东,而借名人没有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在公司日常经营中,被借名人对公司的经营并不过问,借名人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借名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盗名”。借名登记中,被借名人是知道实际出资人以自己名义设立公司并进行工商登记的。而在盗名登记中,被盗名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登记为某某公司股东的事实。
2、代持。就是实际出资人与股权代持人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以代持人的名义设立公司。在工商登记信息中,代持人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实际出资人不进行工商登记。在公司日常经营中,代持人根据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约定,参与公司管理,行使股东权利。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一般不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无论是借名或者代持的情形,都不会对外承担责任。
例外的是,如果公司因为被依法否定法人人格的,股东会就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情况下,被借名人或代持人如果承担责任的话,一般应当由实际出资人承担实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