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之前,深交所首次向社会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年)》,表示要扩大创业板包容性,这让投资者很自然地把其与创业板的行情发展联系在了一起:扩大创业板包容性,这会不会给创业板带来新的投资机会呢?
应该说,扩大创业板包容性,确实可以给创业板带来某些投资机会。比如,新公司的上市,带来“打新”的机会与“炒新”的机会。如果新上市的公司中,确实有BATJ者,这也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投资机会,让投资者分享到这些公司发展成长的果实。
不过,尽管如此,扩大创业板包容性带给创业板的投资机会还是非常有限的,同时也是局部的。所以,投资者不能把创业板的投资机会寄托在扩大创业板包容性上。虽然对于创业板的发展,确实需要扩大其包容性。但从深交所发布的纲要来看,纲要里提及的“扩大创业板包容性”指的是“完善IPO发行上市条件”,而这个完善也是要“针对创新创业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和股权特点”。这种包容性,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降低与放宽创业板上市条件,让更多的新经济类公司可以到创业板上市。从投资的角度来说,这种包容性构成的是负面影响,它带给创业板的投资机会较为有限。
实际上,从扩大创业板的包容性来说,是不能仅仅局限于IPO发行条件的包容性。这种包容性其实是建立在中国股市严刑峻法的基础上的,建立在完善的股市制度基础上的,同时还是建立在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基础上的。如果仅仅只是放宽与降低创业板上市条件,那么这种扩大创业板包容性的结果,将会是创业板新上市公司的鱼龙混杂,甚至有可能是BATJ们没来,而乐视网们却蜂拥而至了。从投资的角度来说,这将是一场灾难。
所以,扩大创业板的包容性,是不能单兵推进、孤军深入的,而必须有相关的法律与法规来为其保驾护航。而且即便是完善IPO发行上市条件,也不能只是“针对创新创业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和股权特点”,同时还必须完善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大股东的股权控制在公司总股本的三分之一以内,将限售股的占比控制在二分之一以内,并且延长原始股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原始股东持股锁定期不低于三年,其中控股股东及大股东的锁定期不低于5年,避免这类新经济公司发展还没有走向稳健,公司大股东就已套现走人了的现象发生。
因此,就扩大创业板包容性来说,能带给创业板的投资机会是有限的。这个扩大创业板包容性制度本身,还需要太多的法律法规来为其护航。这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所以深交所将其列为未来3年大力推进的一项工作。而就创业板的投资机会来说,则是眼前的事情。这二者之间,不能简单地联系到一起。
但尽管如此,当下的创业板还是存在一定的投资机会的。一方面是白马蓝筹股的股价经过大力炒作后,到了高位,它对新资金缺少吸引力。如此一来,不仅新资金需要寻找新战场,而且就是沉淀在白马蓝筹股上的资金也有获利了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经过长期的下跌,部分中小创公司的股票已经跌出了相应的投资价值或投机价值。特别是一些成长性较好的创蓝筹,对新资金构成一定的吸引力。此外,今年以来,证监会与交易所的风向明显发生变化,纷纷向新经济公司伸出橄榄枝,这也为一些有业绩支撑的题材股、概念股的炒作创造了条件。因此,创业板在2018年肯定不会寂寞,较之于去年,今年创业板会有更多的表现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