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人为何会选择“掩埋罪证”
在那些老练的投资组合管理人员中,“掩埋罪证”这件事做的非常快速麻利,并且丝毫不留痕迹,以至于我开始怀疑,这种手段是否已经变成了投资组合管理人员赖以生存的基本手段,并且我还怀疑这是否也会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以至于下一代投资管理人在“掩埋罪证”时会毫不犹豫——就像鸵鸟一生下来就学会了把它们的头埋在沙子里一样。
实际上,布恩·道格如果没有一出现机会就把七棵橡树公司的股票卖掉以掩埋他手中持有赔钱股票的证据,那么他将会被公司解雇而丢掉饭碗,原来由他负责管理的投资组合将会由另一位愿意“掩埋罪证”的专业投资者来接管。一位继任者总是希望一开始就给人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而这意味着继任者在他的投资组合中会继续保留施乐公司的股票而抛掉七棵橡树公司的股票。
在我的很多同事纷纷大吼“混蛋”之前,让我再次赞扬一下那些属于少数例外的并不会如此瞎整的专业投资者们。在纽约以外的许多地方性银行的投资组合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在选股上都做得非常出色。许多公司,特别是中小型公司,在管理它们的养老基金方面的表现也非常出色。如果在全美国范围进行考察的话,一定会找到几十个在保险基金、养老基金以及信托公司表现非常出色的选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