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中的随大流心理
弗林特从来没有听说过七棵橡树公司,他唯一知道的情况就是他所看见的投资记录:道格为基金买入的成本价格是每股10美元,而现在的股价是每股6美元。“这是怎么回事?”弗林特问道,“竟然下跌了40%!”他这样一发问,使得道格不得不用这次会面余下的全部时间来为自己选择这只股票竭力进行辩护。类似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以后,他发誓再也不买这类不知名的小公司的股票而是抱定施乐和西尔斯这些人人皆知的大公司的股票,他还决定一有机会就尽早抛掉七棵橡树公司的股票,从而使他能够在把这只股票从投资组合中永远删除的同时也永远地把他被严厉责问的痛苦经历从他的记忆中删除。
道格再一次从独立思考转变为“集体思考”,他不断提醒自己说只有与大家一起选择相同的股票自己的饭碗才会更加安全有保证。道格这样做时忽视了以下智慧名言,我记不清到底是剧作家埃斯库罗斯(Aeschylus),还是作家歌德或者是来自太空的电视明星阿尔夫(Alf)说的:
两个人是一对同伙,三个人是一群乌合之众;
四个人是两对同伙;
五个人是一对同伙和一群乌合之众;
六个人是两群乌合之众;
七个人是一群乌合之众和两对同伙;
八个人要么是四对同伙要么是两群乌合之众和一对同伙;
九个人是三群乌合之众;
十个人要么是五对同伙要么是两对同伙和两群乌合之众。
即使七棵橡树公司的基本面根本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我认为这家公司的基本面根本没有任何问题,因为我至今还持有一小部分这家公司的股票),并且后来股价上涨了10倍,这只股票也还是会从怀特面包公司养老金账户的投资组合中被剔除出去,因为弗林特本人不喜欢这只股票,而那些本应被卖掉却一直保留在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只是因为弗林特喜欢这只股票。在我们这一行,不分青红皂白就把目前暂时赔钱的股票全部卖掉的做法被称为“掩埋罪证”(burying the evid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