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股东剩余价值理论可以戳穿一些长期不能给股东带来回报企业的画皮。
从股东价值回报的角度可将企业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从长期的企业价值看,只产生“社会效益”价值而不产生“股东效益”价值的企业;第二种类型,在产生“社会效益”价值的同时还能够产生“股东效益” 价值的企业,无疑,第二种企业类型是我们投资者需要挑选的。
价值投资者一般喜欢选择长寿企业投资,但按股东剩余价值理论,有一类企业可以长寿,只产生前五项价值,就是产生不了股东价值。正因为长寿,它们对投资者的欺骗性反而更大。
目前A股市场投资者股东的不幸是,充斥着很多只产生社会效益价值而不产生股东资本回报效益价值的企业,换句通俗的话是,这种企业是只具备“社会道德” (有社会价值)而缺“资本道德” (无股东价值)的企业,这种企业由于社会的需要政府支持而成为股东不幸。
例如前面巴菲特分析过的航空业,对社会的价值很高,大大提高了社会的交通效率,但赢利不确定,长年来看亏损,毁灭股东价值。对于那些社会公用事业型的企业,也是典型的社会效益价值大而股东价值低的企业。比如说电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国家不会允许这些基础产业暴利而损害其他产业的利益,但它们可以是长寿企业,国家也不会让它们亏损破产,它们长期处于盈亏平衡的边缘,保持微利状态。
它们的员工很舒服,长期拿着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工资,工作压力小,福利也不错。其他的社会公用事业型的企业如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都类似,员工价值高,股东价值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