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審計委員會可以經由詢問會計師以下四個問題來達到這個目的,同時必須將他們的回覆記錄下來,並向股東報告,這四個問題分別是:1.如果今年是由 貴會計師單獨負責本公司的財務報表編製,那麼你的做法會不會與現在管理當局準備的報表有所不同? 不論是重大或不重大的差異,都必須答覆,如果 貴會計師的做法有任何不同,包含管理當局的論述以及會計師的回覆都必須揭露,然後由審計委員會來評估現實的狀況。2.如果 貴會計師身為投資人,那麼你是否認為已經收到了-講的白一點-你認為了解這家公司在簽證期間財務經營狀況,所需的所有必要資訊?3.如果 貴會計師是本公司的CEO,那麼你認為本公司是否已經遵循了所有必要的內部稽核程序? 如果沒有,是哪邊有差異,以及其原因為何?4. 貴會計師是否知悉管理當局有任何可能挪移公司的收入或費用的舉動,不管是會計帳面或者是營運統計上的數字?
会计师
我相信如果審計委員會能確實詢問會計師以上四個問題,那麼其組織架構(這是大部分改革計畫的重點)就一點也不重要了,此外,這樣的做法可以大大節省時間跟成本,當會計師被推上火線,保證他們會乖乖負起職責,但如果讓他們靜靜地躲在角落,嗯! 屆時你就知道結果如何。
我們列舉的這些問題必須要財務報表正式對外公佈的前一個禮拜提出,這段時間應該足夠讓委員會了解會計師與管理當局間的差異在哪裡,並把問題解決,因為如果時間太緊,將會面臨財報發佈在即,但會計師與委員會卻還在溝通的窘境,這將使委員會迫於壓力淪為橡皮圖章的老路,時間越趕,準確度就越差,就像是我個人認為,證管會最近縮短財報公佈的時程的做法,將嚴重影響到股東們接收財務資訊的品質,查理跟我認為這樣的規定根本就是個錯誤,應該要立即加以改正。
我們這四個問題最主要的優點在於,它們將能夠發揮防範於未然的效果,一旦會計師了解到審計委員會將會要求他們肯定地為管理當局的行為背書,而不是默默地姑息他們時,會計師就能夠在事情剛發生的初期就出面制止,讓有問題的數字不在會計帳上出現,可能的牢獄威脅保證會發生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