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我要對會計原則發表一些看法,這次是有關購併案的會計應用,到目前為止,這也是一項爭議性相當高的議題,在所有事件塵埃落定以前,甚至連國會議員都有可能會介入干涉(這聽起來令人感到不寒而慄)。
當一家公司被購併,通常一般公認會計原則(GAAP)容許兩種截然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一種是購買法;另一種是權益合併法,要運用權益合併法,交易的標的必須是股票,至於購買法則使用現金或股票皆可,但不論如何,管理階層通常很排斥使用購買法,因為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公司的會計帳上會因此多出一項叫做"商譽"的會計科目,而此商譽日後還要分年攤銷,意思是說在合併完成後,公司每年都要提列一筆為數龐大的商譽攤銷費用列為損益數字的減項,而且時間可能長達數十年,相對地,權益合併法就沒有這樣的麻煩,可想而知這種方法廣受一般高階經理人的歡迎。
股东
如今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有意取消權益合併法之運用,此舉讓許多高階經理人為之跳腳而群起反對,可以預見雙方將會有一場激烈的紛爭,為此我們必須站出來發表個人的意見,首先我們同意許多經理人認為商譽攤銷根本就不切實際的說法,大家可以在1983年年報的附錄(已公佈於本公司網站)以及股東手冊55-62頁,找到我個人對這件事的看法。
對於強制規定攤銷的會計原則,通常導致與現實嚴重不符,從而引發相當麻煩的問題,因為大部分的會計原則雖然無法準確地反應出實際狀況,但最起碼差異不大,舉個例子來說,折舊費用的提列雖然無法完全地反映出實體資產價值減損的真實情況,但這種做法至少與現實發展的方向相一致,實體資產本來就必然會逐漸減損,同樣的存貨提列跌價損失、應收帳款提列呆帳費用以及保固責任提列準備都是反映潛在成本的合理做法,雖然這些費用成本難以準確的計算出來,但確實也有加以估計的必要。
但相對的,經濟商譽在許多情況下,並不會減損或消失,事實上在大部分的案例中,商譽不但不減反而會隨著時間的累積而增加,在某些特質上,經濟商譽反而類似土地,兩者的價值都會上下波動,但何時會增加,何時又會減少卻不一定,以喜斯糖果的例子來說,在過去的78年來,其品牌價值以不規則但快速的速度成長,而只要我們經營得當,其品牌價值增長的態勢很有可能再繼續維持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