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到强的路径选择
供给端鼓励创造创新,实现制造升级。在《宏观背景:从大到强,结构优先——当前中国对比1980年代美国系列(1)》中,指出类似美国1980年代,我国已经步入产业结构加速优化阶段,政策重心从需求管理转到供给管理,主要通过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促进转型和创新。借鉴美国经验,为顺利实现我国制造升级,还需:一是加大研发投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国PCT专利申请量从2000年的0.08万件升至2017年的4.89万件,已经超过日本的4.82万件,这与我国鼓励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密不可分,同期我国研发支出/GDP从0.90%升至2.07%。二是为企业减税降费。中美税制较不同,美国以征收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而中国则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间接税为主。在实务中,我国企业承担税负较重,单考虑所得税,我国企业所得税/财政收入为18.6%,而美国为9.0%,再叠加五险一金等,我国企业实际承担税负较重。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聚焦减税降费”,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具体包括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三是通过直接融资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借鉴美国经验,1970-86年期间股权融资占美国企业总融资的比重是35%左右,但随着1986年利率市场化结束后,股权融资占比又回到了50%左右,这既是因为利率市场化后期银行存款利率不再有吸引力,还源于产业升级期的美国经济对融资结构提出了新的需求。目前美国有着发达完善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培育出以谷歌、苹果和脸书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龙头。虽然我国一直以来以间接融资方式为主,但是直接融资(股权+债券+信托贷款+委托贷款+承兑汇票)占比是在上升的,从2005年的11%上升到2017年的30%,其中股权融资占比一直在4%左右徘徊,我国融资结构应向美国学习,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来支持产业结构升级。
需求端助力中产阶级崛起,实现消费升级。根据《2017年瑞信世界财富报告》,2017年我国居民财富总量为29万亿美元,而美国为94万亿美元,我国成人人均财富为2.7万美元,而美国为38.9万美元。结构上,我国居民财富呈典型金字塔分布,而美国则呈橄榄球型分布,2017年中国个人财富1万以内/1~10万/10~100万/100万以上(美元)占比为63.1%/34.0%/2.7%/0.2%,而美国为28.5%/31.4%/33.7%/6.4%。按拥有1~10万美元的财富标准来界定中产阶级成年人,2017年全球有11亿中产阶级人口,其中中国有近4亿,占比达35%。然而,就中国14亿的人口体量来看说,我国中产阶级占全国人口比重并不高,阻碍我国中产阶级崛起的主因是居民获得的可支配收入少,201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GDP为0.63,而美国为0.76。所以,为顺利实现消费升级,当务之急是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充分发挥税收制度的收入调节功能。2017年12月22日,特朗普签署并发布《减税和就业法案》,个税修改内容包括:一是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维持7档纳税等级不变,但大部分税率下降,最高税率从39.6%降至37%,二是个人所得税标准扣除额翻倍,三是废除奥巴马医改法中要求必须购买医疗保险的强制性条款,四是取消和调整数十项税收抵免和扣除,以上变动的有效期仅至2025年底。目前我国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暂无专项扣除。今年6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按月征收统一调整为按年征收;个税起征点从现行的4.2万元/年调整为6万元/年,扩大较低档税率级差;设立专项扣除,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反避税条例,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等避税行为,赋予了纳税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利,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由大到强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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