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1、证券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近年来,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是证券市场和证券业快速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 2006-2016 年国内生产总值持续快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11,759 元提高到 33,616 元。
2006-2016 年, 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情况如下图所示
(2)产业政策支持导向明确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动金融服务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导向非常明确,良好的政策环境是证券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2011 年 3 月出台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12 年 9 月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指出,“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 15%以上。银行、证券、保险等主要金融行业的行业结构和组织体系更为合理”。
(3)国家积极鼓励发展直接融资市场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占比很高。近年来,随着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十二五”时期我国各年直接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的年平均值为 16.60%;2016 年度,我国直接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也仅为 23.82%,其中企业债券净融资规模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分别为16.85%和 6.97%。在全面深化改革,发展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业,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产业政策支持下,我国证券业将迎来创新发展的良好机遇。2006-2016 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亿元)及直接融资(企业债券融资+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规模占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4)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速推进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属于新兴市场,并处于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同时,场外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尚处于培育发展之初。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无论是在市场规模、还是在多层次市场的深度广度上都存在较大差距,发展前非常广阔。未来几年,为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实现资本市场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将持续推进,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运行机制逐步完善,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场外市场将得到大力发展,这都将为中国证券业快速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施展舞台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