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警示板
风险警示板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实执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拟设立的,对被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及其他重大风险公司实行另板交易。
开通方式
风险警示板独立于主板,买卖该板股票需要申请开通购买风险警示板股票权限。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会员应当要求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户,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客户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开通风险警示板交易权限有如下两种方式:
1、柜台申请开通。
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前往所在券商营业部柜台申请开通。
2、交易软件申请开通。
登陆所在券商的交易软件,将菜单栏下拉,选择“新业务申请”(如图)。双击即可申请或撤销相关权限。
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未变
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
1、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2、风险警示股票一般只有在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下,才会公布其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安排,在风险警示方面,深市主板、中小企业板通过设置退市风险警示标识*ST的方式进行相关公司的风险警示,创业板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制度,而沪市通过设置退市风险警示标识*ST及风险警示板的方式向投资者警示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深市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条件的,分别在公司股票前冠以“*ST”和“ST”字样,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均为5%,恢复上市首日股票价格的价格日涨跌幅不受5%的限制。
退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交易,并不再在主板或中小企业板行情中揭示。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30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创业板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制度,删除原规则中不再适用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章节。退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交易,并不再在创业板行情中揭示。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