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和套利
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种国际性金融业务加快发展,当前我国企业和居民个人也逐渐将外汇交易作为投资理财和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并在理财中实现套利。
1.外汇
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外汇的概念有静态和动态之分。动态外汇,指把一国货币兑换成为另一国货币以清偿国际间债务的金融活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动态外汇同于国际结算,是把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的国际汇兑行为和过程,即借以清偿国际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经营活动。
静态的外汇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外汇是外国外汇管理法令所称的外汇,它泛指一切对外金融资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狭义的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外汇的静态含义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对外支付的金融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4)特别提款权;
(5)其他外汇资产。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发展,涉外经济活动已深入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无论进出口贸易、科技学术交流,还是外资的引进以及B股、H股的发行或环球国债与海外证券融资,几乎都涉及外汇。外汇作为国际支付手段,活跃在世界各国贸易和国际金融市场上外汇是国际贸易的产物,是国际贸易清偿的支付手段。“汇”是货币异地转移,“兑”是货币之间进行转换,外汇即国外汇兑,从动态上讲,外汇就是把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并在国际间流通。从静态上讲,外汇又表现成进行国际清算的一种手段或工具,如外国货币,以外币计价的各种证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把外汇定义为:“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其中包括由中央银行及政府间协议而发生的在市场上不流通的债券,而不管它是以债务国货币还是以债权国货币表示。”根据IMF的定义,我国对外汇作了更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对外汇规定如下:
外汇是指:
(1)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等;
(2)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
(3)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电储蓄凭证;
(4)其他外汇资金。
从形式上看,外汇是某种外国货币或外币资产,但这不等同于所有的非本国货币都是外汇,只有那些具有可兑换性的外国货币才能算为外汇。凡是符合IMF协定第八条规定的国家货币在国际上被承认为可自由兑换货币。这些国家必须遵守这三条法规:
①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
②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
③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
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很多个国家的货币可自由兑换。此外,凡是接受IMF协定第十四条规定的国家,其货币被视作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这些货币的共同特征表现为: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各种管制。如限制居民的自由兑换或限制资本项目外汇的兑换。我国的人民币属于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在我国,有20余种外币可以在外汇市场上挂牌买卖,它们是:美元(USD)、德国马克DEM)、日元(JPY)、欧元(EUR)、澳门元(MOP)、瑞士法郎(CHF)、英镑(GBP)、法国法郎(FRF)、意大利里拉(ITL)、比利时法郎(BEC)、丹麦克朗(DKK)、荷兰盾(NLG)、瑞典克朗(SEK)、新加坡元(SIN)、奥地利先令(ATS)、澳大利亚元(AUD)、港元(HKD)加拿大元(CAD)、新西兰元(NZD)、马来西亚林吉特(MYR)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外汇的解释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引以使用债权,其中包括由于中央银行间及政府间协议而发生的在市场上不流通的债权,而不论它是以债务国的货币还是以债权国的货中国的外汇是指外国货币、外币有价证券、外币支付凭证、其他币来表示。
外汇资金。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2.套利
套利指同时买进和卖出两张不同种类的期货合约,交易者买进自认为是“便宜的”合约,同时卖出那些“高价的”合约,从两合约价格间的变动关系中获利。在进行套利时,交易者注意的不是绝对价格水平,而是合约之间的相互价格关系。
套利一般可分为三类: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跨商品套利。跨期套利是套利交易中最普遍的一种,它是利用同一商品在不同交割月份之间正常价格差距出现异常变化时进行对冲而获利的套利方式,又可分为牛市套利和熊市套利两种形式。例如在进行牛市套利时,交易所买入近期交割月份的合约,同时卖出远期交割月份的合约,这种套利是希望近期合约价格上涨幅度大于远期合约价格的上账幅度;而熊市套利则与之相反,卖出近期交割月份合约,买入远期交割月份合约。
跨市套利是在不同交易所之间的套利交易行为。由于区域间的地理差别,同一期货商品合约在两个或更多的交易所进行交易时,各商品合约间存在一定的差价。例如,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与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都进行阴极铜的期货交易,两个市场间每年都会出现几次差价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这便是交易者的跨市套利的最佳良机。当LME铜价低于SHFE时,交易者可以在LME买入铜合约,同时卖出SHFE的铜合约,待两个市场价格关系恢复正常时再将买卖合约对冲平仓并从中获利,反之亦然。在做跨市套利时应,投资者应该注意影响各市场价格差的几个因素,如运费、关税、汇率等。跨商品套利指的是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关联商品之间的差价进行交易。这两种商品之间具有这两种关系之一:受同一供求因素制约或可替代性。跨商品套利的交易形式是同时买进和卖出相同交割月份的两种不同的但相关联商品的期货合约。例如农产品之间、金属之间、金属与能源之间等都可以进行套利交易。
交易者之所以进行套利交易,主要是因为套利的风险相对较低,套利交易可以避免始料未及的或因价格剧烈波动而引起的损失,但套利的赢利能力较直接交易也要小。套利的主要作用有两点:帮助扭曲的市场价格回复到正常水平与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通俗地说,套利就是在同一时间进行低买高卖的操作。下面用个简单的例子说明,比如以较低的利率借入资金,同时以较高的利率贷出资金,假定没有违约风险,这就是套利行为。这里最重要的是时间的同一性和收益为正的确定性。
日前证券市场中,获得大家认同的套利主要包括:ETF套利、搬券套利、转债套利、权证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