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帖反映,去年12月以来,江苏淮安金湖县部分儿童在黎城卫生院服用了过期的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昨天,江苏淮安金湖县政府发布通报称,已封存涉事批次疫苗,并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成立事件处置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置,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追责。(相关报道见A7版)
“疫苗乱象”是去年最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之一,再次敲响了公共安全警钟。相关部门启动了史上最严厉的监管措施,各地纷纷开展问题疫苗自查行动,涉事企业被重罚直至退市,这一系列动作,可谓大快人心。重拳之下,公众有理由相信,“疫苗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孩子们可以用上安全的疫苗了。
然而,这种自信还是来得太早了点儿。这次江苏金湖县发现孩子服用过期疫苗事件足以说明,从市场监管到疫苗安全,可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而在这个过程中,诸多环节上的制度漏洞都亟待堵上。
事后,有关部门对涉事批次疫苗全部封存,核查疫苗采购及使用情况,从源头保证过期疫苗不再使用。与此同时,邀请权威专家对涉事批次疫苗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县医院密切关注接种儿童情况,并对接种儿童进行医学观察与随诊。应该说,应对方案是科学而合理的,有效降低了风险,避免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不过,这些仍然不能回避人们对过期疫苗提出的两个疑问:其一,市场上的过期疫苗究竟还有多少?据统计,超20名儿童家长表示,孩子在黎城镇卫生院接种过过期疫苗。这仅仅是一个镇级卫生院的不完全统计数字,从常识来理解,疫苗的使用量巨大,既然市面上了出现了过期疫苗,那多半不是孤立的现象。由此推测,在其他地方,尤其是那些基层医院、卫生院、卫生所,还有多少过期疫苗在游荡,甚至已经使用在身上,而未被及时发现?
其二,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对于过期疫苗,监管部门究竟有没有一个科学而高效的追查机制,能否在短时间内将其全部收回并销毁?去年有报道透露,在一些地方,少数几家大企业通过低价策略,基本垄断了疫苗市场,基本上被几家大企业所垄断,导致问题疫苗以偷工减料以及篡改生产日期等方式流入市场,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跟踪追溯机制,问题疫苗追查难免会有遗漏。
即便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疫苗,也有一个保质期的问题,过了有效期的疫苗,不仅不能预防疾病,反而可能耽误预防和危害生命健康。医院是疫苗使用的最后一道环节,如果对过期疫苗不设防,明明疫苗本上写了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仍然给孩子服用了过期疫苗,这恐怕不仅是医生责任心和专业素养的问题,更有可能是医院缺乏严格的规范流程所致。
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细心的家长会留个心眼,仔细核查疫苗的生产日期,但不是每个家长都如此细心,有些家长出于对医院的信任,可能会比较粗心而疏于查看,所以过期疫苗绝不能坐等家长来发现。换个角度看,“家长发现”其实是对监管的一种讽刺:家长都能发现的问题,医院为什么发现不了?
一万次事后严厉查处,不如一次性从源头上堵住漏洞。还是那句老话:对于疫苗安全,不仅要有特定时期的霹雳手段,更要有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并在任何时候都能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