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驱动生育率下降主导因素的变化,可以将人类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
1)高死亡率驱动阶段,人们需要以高生育率抗衡高死亡率,总和生育率多在6以上。农业文明时期生养孩子的直接成本很低、农业生产的闲暇时间多、机会成本低。而且劳动密集型的农业生产模式决定生养子女的预期经济收益高,农民只能依靠养儿防老,家族地位也与人丁是否兴旺密切相关。公共卫生条件落后、战争频繁等因素导致死亡率高达20‰或30‰以上,这使得人民不得不以高生育率抗衡高死亡率。
2)死亡率下降驱动阶段,人们认识到低生育率也能保证收益最大化,总和生育率从6以上降到3左右。随着公共卫生条件大幅改善、医疗技术大幅进步,死亡率持续大幅下降,人类不再需要以高生育率对抗高死亡率,生育率随着避孕节育技术进步而下降。从国际经验看,这种自然转变大多有15-25年的时滞。1950-1970年中国死亡率大致从约20‰降至8‰,1970-1978年中国总和生育率从5.8降至2.7。
3)功利性生育消退阶段,人们的生育行为更接近情感需求,并重视子女质量提升,总和生育率大致从3降到2左右。由于死亡率已降至低水平,影响生育行为的主导因素转变为收益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生养孩子的直接成本上升,特别是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后、女性更多参与就业使得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上升;而在收益方面,精神收益与收入基本不相关,功利性收益下降,导致意愿生育数下降。并且,收入上升使得家庭对孩子质量的需求更大。这逐渐使得家庭的生育行为逐渐远离功利,接近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的情感需求,总和生育率大致降到2左右。中国这种转变大致发生在1979-1990年,除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外,还在于改革开放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乡镇企业发展以及农村人口大量迁向城市打工。
4)成本约束的低生育率阶段,总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2以下,低于意愿生育水平。在现代社会,生育率的进一步下降不是因为意愿生育意愿数的减少,而主要是成本提高导致人们的生育意愿不能完全实现。实际生育水平与意愿生育水平的差距决定于成本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