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
好不容易搞起来的证券市场,实际流通的股票只是上市公司全部股票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的国有股、法人股并不流通。这种股权分置的格局,已经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国有股减持办法被正式叫停了,但如何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并没有因此堰旗息鼓。在股市持续低迷的2002年年底,证监会第五任主席尚福林上任了。关于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他在心中已经盘算很久了。
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大幕终于拉开。
2005年4月29日晚,就在大家都想着如何好好享受一下“五一”长假时,谁也没有料到,证监会突然公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一纸通知是惊天举动:启动股权分置改革。
首批4家上市公司:清华同方、三一重工、金牛能源、紫江企业,盛装出场。破解中国股市“头号难题”,迈出了第一步。
5月15日晚,尚福林接受记者专访,抛出了一句股改名言:开弓没有回头箭。5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实行“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举措。
6月19日,周日晚,也是在大家都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证监会启动第二批试点,42家上市公司被圈定。速度之快,态度之坚决,是他对自己那句名言最好的解读。
6月27日,尚福林高调出席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发出股改“总攻令”。这也是自证监会成立以来,证监会负责人“第一次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露面。
虽然对于股改,社会上也曾有一些不同的声音,但管理层坚定地认为:股改必须做。如果说,“改革开放三十年,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解决了调动发挥积极性的作用,那么股改的意义,就是解决了资产定价权的问题。这是中国走向市场经济最为重要的一步!”有专家评价说。
仅6月一个月,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国资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所有与股改有关的部门全部登场,发布通知、指导意见近十项之多。齐心合力,其利断金!
8月23日晚,证监会联合国资委、人民银行、财政部和商务部,发布了被法学界称之为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指导意见》。
4天之后,股改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向全社会征求意见。9月5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并付诸实施。
这是一种何等的气势!
8月,市场终于看到了管理层的用心和努力,立即作出积极回应,股市从沪综指998点最低点开始上升,G板块大显身手。
11月16日,股改再次提速。11月21日,50家中小板公司的股改圆满落幕。中小板率先进入全流通。
1000多家上市公司各有各的不同,有些公司股改很难,但也必须进行股改。2006年4月12日下午,上交所发出特急令,划定6月30日为股改最后期限,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此期限前完成股改。
随着股改的基本完成,我国证券市场这个最大的制度性障碍得以扫除。2006年6月19日,中工国际,在深交所挂牌,G三一限售股份流通。中国股市真正走进全流通时代了。
也是在2005年这一年,证券市场上最为重要的一件事发生了。证券市场上两部最重要的法律:公司法和证券法得以修订。2005年10月27日,“两法”修订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同时审议通过。两部新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曾评价说,“尤其是‘证券法’的修订与实施,在证券法制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随着这两部新法的实施,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陆续发布。“证监会的配套立法工作对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清理和重构。涉及数量之多、变动之大、速度之快,皆为历史之最,法律规则体系已经覆盖到资本市场发行、交易、结算的各个方面和领域。”来自证监会的数据是,在“两法”施行以来一年半的时间里,证监会对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作了全面的梳理与完善,陆续出台了87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007年4月15日,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发布并实施。截至2007年6月底,现行有效的证券期货法律文件共有379件之多。
至此,中国证券市场上最为重要的制度障碍得以解决,法律体系全面搭建。中国资本市场在经历了长达4年的持续低迷之后,终于实现了重大的转折性变化,与宏观经济面相一致,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的大牛市,更是让社会各界对中国证券市场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