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重点监管5大类异常交易
明确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的模式和量化标准四方面开展异常交易监管
7月17日,上交所市场监察一部副总经理张虹表示,这次借科创板推出契机,上交所制定了《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以下简称《科创板监控细则》),向全市场公开了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类型和监控标准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这在境内外市场的交易监管实践中尚属首次。张虹表示将从四方面对科创板异常交易实施递进式监管。
5类交易行为易误导决策
《科创板监控细则》对异常交易行为做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大类共11种典型的异常交易行为,并明确了这些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模式和量化标准。
一方面,从交易模式看,这5类交易行为特征明显,异常模式完整,都有可能对市场价格调节机制的正常运行造成负面影响,甚至误导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例如,虚假申报行为是指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撤销等行为,引诱、误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的交易行为。
另一方面,从量化标准看,这5类异常交易行为均需具备一定的资金或持股优势。例如,盘中拉抬打压股价行为,要在3分钟内成交达到30万股或300万元,而且成交数量占同期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要达到30%。
临时停牌应对股价盘中异常波动
张虹指出,针对股价盘中异常波动情形,科创板引入了盘中临时停牌这一国际较为通行的做法。《科创板监控细则》规定,在个股上市交易的前5个交易日等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中,当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和60%时,属于盘中异常波动,上交所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停牌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做出上述临时停牌安排,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在股价出现大幅波动时,临时停牌能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一定的时间来充分评估交易风险,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的交易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将单次停牌时间由主板的30分钟缩短至10分钟,尽量减少对市场交易连续性的影响,保障市场流动性,让市场参与者有更多的交易时间进行充分博弈,有助于尽快形成合理价格。
上交所将从四方面对科创板异常交易实施递进式监管
一、严格按照标准
上交所将严格按照《科创板监控细则》所规定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来执行监管工作
二、实施递进式监管
首次发生异常交易的,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再次发生异常交易的,除书面警示外,还将其列为重点监控账户;第三次发生异常交易的,暂停账户盘中交易。通过上述递进式监管,来保障监管措施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三、突出监管重点
为提升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多次发生异常交易、涉嫌市场操纵的异常交易等情形,上交所将作为监管重点,从严采取监管措施
四、上报违法违规线索
在科创板交易监管工作中,上交所将全面落实线索发现和上报这项法定职责,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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