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是一种“去腐”机制,让那些基本面存重大问题的企业退市,有利于科创板去芜存菁,提升整体质量。
在近日一场科创板论坛中,有观点认为,科创板的退市比例有可能会达到20%。上交所发行上市服务中心总经理魏刚表示,退市制度是科创板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科创板的退市标准基本上将与纳斯达克保持一致。笔者认为,科创板退市标准看齐纳斯达克,有利于提升科创板的竞争力。
纳斯达克的退市标准,也叫“持续上市标准”,主要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又称“合规性指标”,是必须满足的基础性标准,包括: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议参会普通股不低于发行数量的三分之一;设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拥有大多数独立董事;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监督等。定量标准有三套标准,满足其中一套即可,主要包括公众持股数量、持股市值、1美元股价、总收入、资产规模、股东权益等。
科创板的退市标准主要包括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虽然有不少退市标准基本与主板和中小板类似,但科创板的退市制度明显比主板更严格。比如,科创板在财务类强制退市标准中规定:最近一年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主板、中小板则规定,需连续2年净利润为负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上交所对营业收入认定具有酌情权,可能排除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
科创板在规范类强制退市标准中,还规定了“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退市指标,将“规范运作”也纳入退市底线,虽然字数很少,但涵盖的内容却极为宽泛,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监督等规范运作情况都可能被纳入在内。如果科创板的退市标准对标看齐纳斯达克的话,那么科创板在“规范运作”方面的退市标准可基本对标纳斯达克的定性退市标准。
科创板还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再触及就终止上市。与主板规定相比,不仅退市的流程更快,处理的力度也更为严厉,终止上市后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2007年至2018年10月期间,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累计退市2662家,年均退市超过200家公司。除了2015年、2017年之外,纳斯达克每年退市公司的数量均超过上市公司数量,纳斯达克年均退市率高达7.6%,而同期上交所和深交所的退市率仅为0.3%和0.1%。科创板退市制度比主板等更严格,有望大幅提升科创板的退市率。
完善科创板退市制度,提升退市比率,并不是与上市企业过不去,而是要通过建立退市机制,实现去伪存真的效果;通过节约科创板的资源,让真正拥有创新核心科技的企业尽早登陆科创板做大做强。退市制度是一种“去腐”机制,让那些基本面存重大问题的企业退市,有利于科创板去芜存菁,提升整体质量。
当然,在严格退市标准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护。虽然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已对重大违法造成退市的公司,规定了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对大股东和实控人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形式掏空上市公司导致退市的,却未将其认定为构成重大违法情形。对此,建议管理层予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对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单纯经营失败的退市公司,可遵循《证券法》第27条规定,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负;但对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和实控人违法违规原因造成退市的,应由监管部门和司法机构视危害情况,对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