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一下抵押品的性质,我们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以不动产诸如房屋、工厂、机器设备等作为抵押品的物品,这类抵押商品一般称为抵押品。在抵押人和借款银行达成抵押合同之后,抵押的的所有权暂时归由借款银行。
融资融券的股票抵押给券商后还可以进行买卖吗?
但是抵押人有权使用和动用抵押品。就像在经济学中我们总能将商品区分出价值和实用价值一样。借款银行拥有抵押品的价值,而抵押人持有商品的使用价值,可以在合同期限内使用商品,若抵押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偿还贷款,借款银行有权处置拍卖抵押品。其二就是包括我们所谈论的融资融券在内的债券、证券、股票之类的抵押物,我们一般称之为质押物。
作为本身就是一个凭证的融资融券的股票,银行为乐确保贷款资金的可回收性一般会要要求持有该类质押物凭证,这是借款银行拥有该类抵押品的使用权,但是在合同规定期间内,该质押物仍然属于抵押人。借款银行只有在合同期限外,质押人未能如期归还贷款的情况下才能处置该凭证。
上面我们谈论了抵押品和银行之间的关系,这很容易理解。我们继续来研究一下融资融券的股票抵押给券商的情况。按照抵押物品的分类,融资融券的股票属于质押物。对于质押人和券商有一定的区别了。
券商在收到质押人的质押物之后拥有了对质押物的所有权,按理来说是不能买卖该质押物的。但是,券商可以根据该融资融券股票的实际市场价格来进行买卖的,只要保持质押人质押物的数量就可以。所以券商后是可以进行买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