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行我国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主要为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用。
所以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津贴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细分下来可以包括: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 产前检查
2. 单胎顺产
3. 单胎难产(含剖宫产)
4. 多胎分娩
且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2. 流产术(压吸宫)
3. 流产术(钳刮术)
4. 中期妊娠引产术
5. 药物流产
6. 皮下埋植术
7. 输卵管结扎术
8. 输精管结扎术
9. 输卵管复通术
10. 输精管复通术
且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而像下面这些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就不会支付。
还有就是,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和支付标准不一样,所以详细的支付范围应该以当地的社保局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