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投资基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地产基金,本质上是一种房地产经营活动的融资形式;主要通过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房地产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证券的方式,募集投资者的资金,委托给专业人员专门从事房地产或泛地产抵押贷款的投资,投资期限较长,追求稳定连续性的收益;基金投资者的收益主要是房地产基金拥有的投资权益的收益和服务费用;基金管理者收取代理费用。
由于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流动性高、变现能力强、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运作规范的特点,以获得投资收益为目的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提供者往往通过集合投资制度间接从事房地产投资。
房地产基金的类型主要有三种:
当集合投资计划的制度安排是公司时,投资基金便是公司型投资基金,其认购人和持有人是基金的股东,享有股东所应享有的一切利益,同时也是基金公司亏损的最终承担者;
当这种制度安排是有限合伙时,投资基金便是有限合伙型投资基金,其目的是获取能产生最大现金流量的房地产,可能采取用现金够买收益型房地产的策略;
当这种制度安排是信托时,投资基金便是契约型投资基金,又被称作信托型基金,是指以信托法为基础,根据当事人各方订立的信托契约,由基金发起人发起,公开发行基金凭证募集投资者的资金而设立的房地产投资基金。
说到房地产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不仅需要制定和设计一些变通的方案规避法律、政策和经营上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要根据国情形成我国自己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操作程序,才能保证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