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恩投资法则八》 平均分摊风险,如果可能的话,交易四、五只股票。
永远不要过度交易。《江恩投资法则八》:“永远不要过度,这会破坏你的资金使用规则”。
什么叫过度交易?是指交易次数不要太频繁?还是指在某一股票上的买入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20%?还是指及时止损或者不要过于贪婪某一只股票的利润?
我喜欢利用股票的波动性做一些超短线交易或利用底仓做一些T+0,但前提是不违反股市交易的基本规则。通过总结此前的交易案例,成功的几率还比较大。因此,我认为,《江恩投资法则四》指的“过度交易”应当不是指超短线或利用底仓做T+0行为。
如果上述理由成立,则过度交易应当是指下列二种情形之一:
1、在一只股票上投入的资金过大,超过了总投资的2%(或25%);
2、某只股票出现了减仓、清仓信号或达到止蚀位时,未减仓、清仓或止损(保利),即使是亏损,也只能认赔,等待下次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