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的制度规则体系是怎样的?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沪港通的制度规则体系的解释:除了《证券法》、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上位法外,沪港通的制度、规则主要包括:
一是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2014年4月10日发布的联合公告,作为启动沪港通业务的政策性文件。
二是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6月13日发布的《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对沪港通业务的重大制度性问题作出规定,作为沪港通业务的统领规定。
三是上交所、联交所、中国结算、香港结算分别制定的交易、结算规则,对沪港通业务的交易、结算各环节作出详细规定,作为业务具体开展的规则依据。其中,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规则主要包括:.上交所的《沪港通试点办法》、《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中国结算的《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港股通委托协议》及《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除上述规定外,投资者参与沪港通交易,还应当关注并遵守两地市场现有的法律及规则。
与目前的A股交易相比,沪股通交易有哪些特别要求?对投资者有什么建言?
沪股通交易的申报和成交主要遵循成交地即上交所市场的现行规则,根据实际情况.《沪港通试点办法》对沪股通交易也做了--些特别规定,包括:
(1)交易方式。沪股通交易采用竞价交易方式,暂不参加大宗交易;其交易申报采取限价申报,暂不采用市价申报。
(2)禁止行为。沪股通交易中不得进行裸卖空、回转交易和暗盘交易。
(3)权益证券处理。因权益分派等取得沪股通之外的上交所上市证券,可卖出但不可买人;取得的非上交所上市证券,不可通过沪股通买卖。
(4)沪股通股票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沪股通投资者可以按照香港市场模式开展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但应当符合上交所规则中的标的范围、比例限制、申报要求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