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票市场是作为全国的股份制试点之一发展起来的。 近几年来,深圳股票市场发展很快,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效益持续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我国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积极性。1992年以来,中国出现前所未有的“股票热”,许多省市要求发行股票和挂牌上市,投资者也想参与股票市场,投资于股票。在这种形势下,深圳要积极推动股票市场的区域化。
如同长期以来香港当局致力于把香港发展成东南亚最有前景的资本市场一样,在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我们也要努力把深圳培育成中国南方的金融中心,首先是培育区域化的股市。
深圳股票市场的区域化进程,包括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一是吸收异地会员,二是策划异地公开发行的股票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吸收异地会员的工作进展很快,现在已有105家外地证券经营机构经批准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或预备会员,在数量上已远远超过深圳本地会员。这些会员分布在北京、上海、辽宁、河北、河南、江苏、浙江、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四川、贵州、广西、海南、广东(除深圳)等省、市、自治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目前已经批准中国农村信托投资总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债券买卖,海南省证券公司、汇通公司、浙江省证券公司代理股票委托买卖;另外还有一些外地证券经营机构作为深圳会员的代理商,接受当地客户的股票委托买卖业务。
为了适应异地会员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在1992年6月24日颁发《外地会员及其驻深代表处管理暂行规定》,作为外地会员管理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是外地会员的主管机关,与外地会员所在地的人民银行一起共同管理外地会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外地会员在深圳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负责异地的股份清算事项。
发展异地会员,可以方便当地的投资者购买深圳的股票。现在,杭州、海口等地的投资者已经可以委托当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买卖深圳的股票,深圳股票市场的行情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行情显示系统即时传送到当地,便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发展异地会员,可以培育当地的股票市场,提高公众对股票的认识,了解股份经济的积极作用,为当地今后的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打下基础。发展异地会员,还可以为股票的异地上市服务。外地的股票来深圳上市,需要有当地证券商的推荐,外地会员和深圳的证券交易所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将可以为今后当地的股票到深圳上市交易提供指导和服务。
股市区域化的另一个方面,是外地公开发行的股票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我国只有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但公开发行股票的地区比较多,海南、珠海、杭州、沈阳、武汉等地都有公开发行的股票。这些地方发行股票后缺少集中交易市场,股票的流通便成了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就是走异地上市的路子,到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异地会员和异地上市的出现,带来一个新的问题,即如何监管外地的证券商和上市公司。
异地会员和异地上市公司在所在地的业务的监管,主要由当地主管机关来承担,但依据哪些法规来监管,监管中执行的标准是否一样,都是要详加探讨的。
此外,对于异地上市公司来说,他们使用的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同深圳有差异,这是客观存在;但这种差异出现在上市公告书中,便会增加投资者阅读上市公告书的困难;,如何协调这些差异,也是今后在策划异地上市中要加以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