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股票的交易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进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只有交易所的会员才能到交易所进行买卖。交易所的会员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可以从事证券的自营(目 前深圳不允许自营)或代理买卖,会员以外的投资者要买卖上市股票,必须通过委托交易所的会员代理买卖。证券商要参加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首先必须是交易所的会员。
在取得会员资格以后,证券商要进场交易,还要向交易所按规定缴存证券交易保证金和清算头寸。证券商参加集中交易,要向交易所委派出市人员代理证券商进行证券委托买卖,出市人员必须通过交易所的统一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以后,才能代表证券商出市。
交易所的交易方式,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有所不同。按照国际惯例,交易所的交易方式可以采用手势、上板和电脑等多种不同方式。手势和上板方式都是由人工来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开业初采用上板作业的方式,后来改用电脑自动撮合交易。
1、上板作业
采用上板作业方式时,交易所内证券商派出的出市人员包括电话员和出市代表.顾客买卖股票,先到证券商营业处所填写委托书。交易所内的证券商电话员通过热线电话接收其营业处所报来的买卖证券事项,依序记载在(委托电话记录簿》上,然后向场内出市代表下达买卖指令。
场内出市代表接到电话员的买卖指令后,先看申报价格是否达到《竞价告示板》公告的价位。如果已经达到,出市代表即将买卖指令填写在竞价告示板的价格栏内,并在适当的地方填上证券商代号和买或卖的指令。出市代表应把收到的买卖指令按证券名称和价格归类汇总,即每种证券按买入价由高到低,卖出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待价位到达时,再登录于《竞价告示板》。
每笔买卖成交后,卖方出市代表应立即填写《成交记录》并签章,交买方出市代表确认后,将成交记录送证券交易所的指定柜台打印时间及成交顺序号,然后将一联交买方、一联交交易所的清算柜台、一联交给卖方的电话员。
电话员接到《成交记录》后,应对照《买卖记录簿》中记载的买卖数量,将已成交的数量删碱或注销,并将成交情况电话通知其营业处所,以便转告委托人及制作有关凭证。
电话员应密切注视行情揭示的变动,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价格、数量,随时向场内出市代表提示买卖指令。每天上午和下午收市时,各证券商的出市代表应把当市成交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价格、对方证券商的代号、总金额与收付净额与交易所核对,全部对帐无误以后,方可离开交易大厅。
上板竞价交易,依赖手工操作,容易产生一些弊端,概括起来,有三点:第一,交易速度慢。一笔交易从电话员接收买卖指令,通知出市代表,出市代表寻找价位然后上板登记,程序漫长。在市场规模较小时尚能适应,如果市场规模大、证券品种多、交易笔数很多的情况下,就难于应付。
第二,差错多。由于是手工操作,出现各种错误的机会大大增加。
第三,容易产生舞弊现象。某些行为不端的操作人员可以利用手工记录的缺点,为自己或关系人从事不正常的买入或卖出。
2、电脑自动撮合交易
电脑自动撮合交易是指证券商的出市代表不需用手势或白板竞价,而是将客户的委托单及时地输入电脑,电脑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委托买卖优先的原则自动排队进行撮合交易,打出成交单,由买卖双方出市代表签字并及时通知客户。
电脑自动撮合交易时,买卖申报由终端机输入,买卖申报的输入自市场集会开始前半小时进行。买卖申报只能是限价申报。买卖申报依序逐笔输入证券商代号、输入序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融资、融券、集中保管、自行保管)、证券代号、单价、数量、买卖类别、输入时间及代理或自营。
买卖申报传输至交易所的电脑主机,经接受后,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印表机打印买卖申报回单。
申请撤销买卖申报时,应由终端机进行。申请变更买卖申报时,除减少申报数量可以直接减少外,其他情况都要先撤销原来,的申报后再行申报。
电脑自动撮合交易,有简便、准确、迅速的优点、而且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不会发生人为的分配引起的争执。目前,这种方式得到证券业的广泛承认。
3、成交顺序
交易所是集中交易市场,在-定期间中有多笔的卖出或买入申报,谁先成交,谁后成交,必须一个成交顺序。
在证券交易撮合成交时,依据的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委托买卖优先的原则,具体说来:
(1)较高买进限价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限价申报;较低卖出限价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限价的申报,这就是成交量最大原则。
(2)同价位的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3)同价位同时序的申报,客户委托买卖的申报应优先于证券商自营买卖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