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认购和交易过程中,为反映股票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变动及其所有权,必须进行股票登记和过户。深圳的股票登记和过户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即最初的分散登记和1990年8月以后的集中登记。
最早的股份登记是由发行公司自行登记。深圳最早出现的一些股份制企业起初没有使用规范的股票,而是使用诸如股金收据、收款收据和股金证之类的代替物。由发行公司自造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投资金额和票据号码等。这种方式只能在股东人数少、股票的流动性不强的情况下实行。
到1988年4月,深圳发展银行的股票在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挂牌时,股份的登记和过户开始由特区证券公司来承担,并把发展银行的股票换发成每股面值20元的正式股票。其后挂牌交易的“万科”、“金田”股票也由特区证券公司负责登记过户。
当时采用“一户一票”制,即每一投资者不论买多少股,只发给一张股票,上面记载实际购买的股数,这种由专业证券机构承揽股份登记过户的做法,比原来由发行公司登记前进了一大步,但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交易的活跃,其本身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
1、交易成本很高。
因为每次交易都要将卖出的股票收回,并给买入者换发新股票,一方面增加印刷成本和登记过户的人工成本,另一方面延长了交收时间。有时股票成交后一个月才能过户,导致黑市交易和私下过户十分猖獗。
2、降低市场运作效率,增加了投资者的市场风险。
各证券机构之间的分散登记给相互间工作衔接增加了难度,降低了市场运作的效率。同时,成交以后长期不能过户,面对市场价格的变化,投资者无法再次买进或卖出,因此增加了投资者的市场风险。
为了适应深圳股票市场的发展, 1990年8月成立了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集中办理股票登记和过户业务。199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颁布《深圳市股票印制管理暂行规定》,将全市各发行公司的股票统一规定为每股面值一元,并实行手一票”制,每500股或100股为一手。
1990年11月26日,证券登记公司试运行, "安达”的旧版股票换成每500股一手的标准股票,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试营业,安达股票上市交易,并在登记公司集中登记过户。其后, "金田”、“万科”、“发展”股票先后换发成标准股票,并进入交易所集中交易。从此“票”制取代了“一户一票”制,集中登记过户取代了分散登记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