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有自己的特色,这是我国国情所决定的。但这种特色更多的应表现在市场基础上——股份制企业的股份构成、股票发行规模控制、对市场的管理方式等方面。至于市场运作架构的组织,各国的要求是相通的,原则是一致的,即一要高效,二要体现“三公”的准则。
资本主义国家股票市场历经数百年的发展,终于形成了目前以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集中交易体系,这种体系也为许多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股市所采用。它的科学性、合理性已经在不同时间、不同国度经受了检验。
深圳特区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和对外开放的窗口”,大胆引进、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正是它迅速发展的关键因素;股市试点也是如此。
1989年年中,深圳市政府及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即开始审慎地研究重组股市运作架构的方案。
经过比较,1990年决定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在主管机关领导下,证券交易所、证券商、证券登记公司三位一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运作机制; 一是建立证券交易所,为股市提供集中交易管理的场所;二是建立证券登记公司,集中办理证券保管、过户等业务;三是转变证券公司(或业务部)的职能,成为专职的证券承销商、经纪人,并作为交易所的会员,代理顾客买卖股票,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股票的自营买卖。
从1989年底开始,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陆续进入筹备阶段。1990年底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批准,进入试业阶段。1991 年7月,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正式开业,三位一体的运作架构正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