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可延期交易是为克服采用远期交易的不足,由黄金生产企业和黄金银行(商业银行)在央行支持下,通过金融工具创新,于20世纪90年代初产生的一种黄金价格风险管理工具,是企业与黄金银行签订的一种特殊的黄金远期交易合同,即延期交易到期日。如果市场价低于远期交易价,企业选择履行该合同;如果市场价高于远期交易价,企业选择不履行合同,直接在现货市场上销售,未履行的远期交易合同经双方修订后延期履行。修订的合同中规定的黄金交易价格在原合同价格(最初的合同价格为黄金远期价格)基础上确定。新修订的合同到期日时再按前面的程序操作。这种可不断修订、滚动的远期销售方式叫做“黄金可延期交易”。当然,这种合同并不能无限期的滚动下去。
黄金可延期交易
黄金银行和企业签订黄金可延期交易合同时要视企业的资源、可开采年限和信誉等规定滚动合同的最长期限,通常情况下为5~15年。在黄金可延期交易期限内的最后到期日,合同价无论是高于还是低于现货市场价,企业都必须履行合同实际交割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