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投资的风险——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通常是指交易对手不能正常履行合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因而又被称为违约风险。在黄金投资中,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由于种种原因,交易对手不能实际完成已达成交易意向的风险。根据这一定义,只有当违约实际发生时,风险才转化为损失。随着各种以纯粹信用为标的的产品出现,特别是在一些衍生产品市场上,信用产品的市场价格是随着对方付款/交货能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
具体到国内黄金市场而言,有一些品种几乎是不存在信用风险的。比如黄金期货,由于期货交易所为双方承担履约担保责任,并采取保证金制、逐日盯市、强行平仓等制度,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义务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而目前国内黄金投资者可以接触到的其他品种则或多或少地存在信用风险。纸黄金采取的是做市商交易模式,每一位投资者的交易对象都是开办纸黄金业务的银行。由于国内商业银行资信程度高,风险控制能力和资金实力强,因此一般也不会出现信用风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银行不履行合约义务的事件。例如2006年7月,两名大学生用在某银行开通的银行卡进行纸黄金买卖交易,共操作买入卖出交易126笔,获利2100多万元。但巨额资金很快被该银行划走,理由是二人违反了《黄金买卖章程》,属于不当得利。据了解,这两名大学生一直采用电话银行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尽管该银行电话交易系统中的委托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当时市场行情,但实际上按照流程双方已经达成了黄金买卖合约,因而这一事件显然是银行方面未能履行合约义务。
对于其他黄金投资品种,投资者面临的信用风险更大。例如实物黄金交易,如果投资者没有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而是在一些资信较差的商场或金商那里购买金条或金币,那么所购买产品的纯度有可能会略差,从而在今后变现时遭受损失。再比如近年非常活跃的黄金“外盘”交易,投资者需要将资金转至境外黄金公司的账户,而对该公司的资信状况缺乏了解。一且出现公司破产或者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投资者权益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护。这也是一种非常典型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的控制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尽量挑选叮靠的交易品种和交易对手。如果确实需要投资高风险品种,那么事先也应该多方了解相关公的信用记录、资金实力、经营状况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