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秦岭违规建别墅问题,陕西省生态环境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焦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仍发现当地政府存在重发展、轻环保等大量问题。
5月1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督察指出,陕西省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整改态度不坚决,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在一些领域还比较突出。
其中,2017年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时放松要求,在适度开发区开发建设活动管理方面,以负面清单方式代替“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同时,在整改中不敢动真碰硬,对大企业不敢管、不愿管。第一轮督察5次转办陕西黄陵煤化工公司污染问题,但始终整改不力。
敷衍整改在一些领域较突出
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5月13日向陕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陕西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720家;立案处罚225家,罚款2469万元;立案侦查13件,拘留8人;约谈267人,问责417人。
但是,督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整改态度不坚决,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在一些领域还比较突出。
其中,2017年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时放松要求,在适度开发区开发建设活动管理方面,以负面清单方式代替“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并删除“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条款,致使与秦岭同为我国中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无据可依。2018年出台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仅要求对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9个县按照负面清单管理,对其他20个县的开发建设活动未作出规范。
同时,督察强调,在整改中不敢动真碰硬,对大企业不敢管、不愿管。第一轮督察5次转办陕西黄陵煤化工公司污染问题,但始终整改不力。2018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时又发现延长石油兴化化工公司偷排废气、金堆城钼业公司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等突出问题,此次“回头看”还发现韩城龙门煤化工公司等4家类似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此外,国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但宝鸡市高新区、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在“散乱污”整治过程中,在未充分甄别和排查认定的情况下,为应对监督检查,紧急采取断水断电或逼迫企业自行“三清”等措施,导致部分非“散乱污”企业被迫关停,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多地将停车场纳入散乱污范围
督察指出,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较为常见。工信部门对“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指导不力,多个城市“散乱污”治理工作标准不一,随意性大,西安市、西咸新区、铜川市、韩城市等地将停车场、小吃店、网吧、宾馆等纳入“散乱污”范围。陕西瑞德宝尔公司长期开采造成山体生态破坏严重,侵占破坏林地约46公顷。但西安市对群众多次举报该问题调查不严不实,并以企业审批手续齐全为由未予处理。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在违规审批项目、纵容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突出。宝鸡市水利、环保和保护区管理部门违规为位于秦岭细鳞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唐家河、范家台2个水电站项目出具审批意见,宝鸡市及陇县政府无视整改方案和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将该项目作为2017年市县重点项目推进,导致细鳞鲑等物种生存环境遭到破坏。渭南市及合阳县纵容圣母湖违法违规建设,破坏湿地近3000亩,国家“绿盾行动”指出问题后,当地又以“自然恢复”为借口,相关治理修复工作停滞不前。
此外,在专项督察中发现,韩城市对焦化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管不到位,企业环境违法严重。渭南市环境保护等部门监管不力,渭化集团工艺废气治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陕西省对关中地区陶瓷行业污染治理重视不够、要求不严,现有陶瓷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较低,无组织排放严重。
督察要求,陕西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的教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