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规模大、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复杂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股指期货风险类型较为复杂,从风险是否可控的角度划分,可分为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从交易环节可分为代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从风险产生主体可分为交易所风险、经纪公司风险、投资者风险与政府风险;从投资者面临的财务风险又可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期货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产生的风险,是期货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导致期货交易的市场风险一般可分为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政治法律因素、技术因素、心理因素等。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执行履约责任而导致的风险。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而几乎没有信用风险。现代期货交易的风险分担机制使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很小,但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时,或风险监控制度不完善时也会发生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种:一种可称作流通量风险;另一种可称作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市况急剧走向某个极端时或者因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想处理资产但不能如愿以偿时容易产生。通常以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来衡量股指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广度是指在既定价格水平下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的能力,如果买卖双方均能在既定价格水平下获得所需的交易量,那么市场就是有广度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既定价格水平下均要受到成交量的限制,那么市场就是窄的。深度是指市场对大额交易需求的承接能力,如果追加数量很小的需求可以使价格大幅度上涨,那么,市场就缺乏深度;如果数量很大的追加需求对价格没有大的影响,那么市场就是有深度的。较高流动性的市场,稳定性也比较高,市场价格更加合理。资金量风险是指当投资者的资金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其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因负责风险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出现差错,导致不能正确地把握市场风险,或因计算机制操作错误而破坏数据的风险;储存交易数据的计算机因灾害或操作错误而引起损失的风险;因工作责任不明确或工作程度不恰当,不能进行准确结算或发生作弊行为的风险;交易操作人员指令处理错误、不完善的内部制度与处理步骤等所造成的风险。
5、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在期货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