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其实存在的风险也不少。不过,签订一份规范周密的协议,可以适当规避一些风险,让你放心。
首先,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也就是说,你是实际出资人,别人是名义股东,你们双方签订股东代持协议,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法院一般会认为有效。
但实际上,股权找人代持,仍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比如,名义股东不将投资收益转给你;未经你的同意,擅自作出股东决定;未经你的同意,擅自转让或质押股权;甚至还有可能,名义股东在外欠债,股权很可能会被冻结、强制执行,或者名义股东离婚,股权被其另一半瓜分等等。
为了规避上面这些风险,签订一份完整、规范、周密的股权代持协议就十分必要。
具体来说,你可以在股权代持协议中,约定名义股东需经实际出资人书面授意后才可能行使股东权利;约定名义股东拖欠外债,其代持股权不能作为其名下财产进行处分;约定名义股东的配偶应知晓且同意不会对该代持股权主张权利;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增加名义股东的违约责任;对股权代持协议进行公证等等。
如果你找人代持的股权较多,涉及金额较大,找律师帮你拟定股权代持协议,十分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