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优先股如果采用固定利率,则优先股股利可以算作是利息吗?
从一般的税法上来讲债是有期限的,股是没有期限的,所以不要指望什么税前列支了。
将固定股利的优先股分类为债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还在趋同之中,现在只能说还在“试验”之中。我国引进优先股的初衷显然是为了解决银行资本金充足率的问题,可以看到目前A股市场被允许发行优先股的全是银行股,是股是债对银行意义重大,《巴塞尔协定》的核心就是资本充足,银行有了1元的资本就可以放大12.5倍的融资规模(资本率不得低于8%),但是发行普通股成本太高了,只好发行性质介于债、股之间的优先股了。所以您的最后一个问题也就自然有了答案:就目前发行了优先股的上市公司来说,没有一家不希望被分类为股的。
优先股股息或不采用固定利率?
有消息称工农中浦四家银行已经结束优先股竞标流程,进入上报材料准备阶段。虽然几家银行对此并未作出回应,但据了解,几家银行确实进入到了材料准备期,与此同时,其它股份制银行也在积极跟进优先股的发行工作。对于优先股股息率定价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股息或许不采用固定利率。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优先股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也让利好情绪再次释放。4月8日,银行股板块全线飘红,整体涨幅达到3.75%。“优先股对银行总体而言是利好。”广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沐华分析称,从某种程度上来看,银行股当天的上涨与优先股试点消息有一定关联。并经他测算,未来5年内,我国上市银行一级资本缺口趋近3000亿元。
“手有余粮,心中不慌”,这是业界对银行试点优先股积极性的基本判断。在3月底各家银行的业绩发布会上,工行、建行、农行等高层均提到了优先股试点的情况。
市场预计优先股的收益率在6%~7%,国际上通常在5%~8%,不用发愁买方市场。但与其他融资途径相比,发行优先股成本相对较高,市场担心银行对优先股的发行缺乏热情。
不过,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对于银行而言,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加码,令补充一级核心资本才是首要考量,所以,即便优先股发行成本达6%~7%,也不会降低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热情。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需满足四项条件,其中股息率部分为“采取固定股息率”。然而,作为一级资本补充工具,采取固定股息率优先股或同银行利率市场风险管理的现实相悖。
“由于利率市场化的提速和同业业务的增多,银行可能更愿以浮动股息来公开发行,例如挂钩Shibor。”一家上市行人士说,“如只能采取固定股息率,银行的市场风险将明显上升,这不利于资产负债的市场风险管理。”
在部分银行人士看来,“固定股息率”对上市银行来说难言利好,但业内人士亦指出,银行或在股息率方面被“特别对待”。
事实上,有关大行人士亦曾透露优先股股息将不采用“固定利率”。
“在定价方式上,会采取一种有利于买卖双方都可以对冲风险的定价方式,因为它是一种永续的,不能采取固定利率的方式。” 李振江曾表示,“在定价机制方面的原则就是有利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都规避风险。”
但值得注意的是,《试点办法》中仅规定发行补充资本时可就两类股息分配事项另行规定,而有关股息率确定的部分则并未被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