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种优先股在分配股利时的区别: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未给付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参与优先股是什么?
参与优先股是“非参与优先股”的对称。当企业利润增加时,股东除享有既定的股息外,还可与普通股股东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分两种类型:全部参与优先股,股东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等额分享当期的盈余,其收益没有上限规定;部分参与优先股,股东有权在一定额度内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分享本期的盈余,但其收益有上限。
一般的优先股票只按固定的股息率计算并获取股息,但有些股份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若公司在某些年度里有较多的盈利,则按顺序分派了优先股股息及普通股股利(不少于优先股股息)之后,优先股股东还可再次参加超额盈余的分配。这种附加条件是对优先股投资者的一种优惠,使他们有机会获得高于固定股息的收益。
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
参与优先股票又可以分为全部参与优先股票和部分参与优先股票两种。
全部参与优先股票:
在全部参与优先股票的情况下,参与优先股票有权与普通股票一起等额分享本期的剩余盈利,其收益没有上限规定。比如,某公司有优先股100万股,普通股400万股,该公司在按固定股息率分派了优先股股息和不少于优先股收益率的普通股股利后,尚余l500万元供再次分配,那么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每股均可再获3元的额外股利。
部分参与优先股票:
在部分参与优先股票的情况下,参与优先股票有权在一定额度内与普通股票一起分享本期的剩余盈利,其收益有上限制约。再如,仍采用上例,若这家公司的优先股每股面额为100元,固定的股息率为8%,最终收益率的上限为10%,则每一优先股在第一次获取8元的固定股息后,第二次参与对1500万元剩余盈利分配时,只能再获2元的额外股利,而此时普通股每股还可再获取3.25元。
全部参与优先股票在收益分配上接近于普通股票,而部分参与优先股票则与普通股票有较大差别,尤其是在公司盈利很多时较为明显,但它与非参与优先股票相比,仍有可能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另外,有些国家的股份公司章程还规定,参与优先股票除了有权与普通股票一起参与或部分参与对超额盈利的分配外,在公司终止清算时,对公司偿还了各方面债务及按优先股的面值对优先股股东清偿后的剩余资产,也有权与普通股票一起参加分配。
应用:
如果不讲述创业融资中一种新的比较好的工具——参与优先股,那么对创业投资家获得的典型的优先股的描述就不会完整。如果可转换优先股作为一种可选择的工具,那么当整个公司出售退出时,持有者可以选择持有优先股而获得清算优先权和累积的股利,或者进行转换以分享利润增加时的收益。举例说,如果一个创业投资基金以可转换优先股的形式向某一公司投资500万美兀,占其50%的股份(即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的50%),而该公司以550万美元售出,那么该种优先股的股东就可能因为持有该种股票而获得普通股股东(如创业者)所分享不到的收益。但是,如果该公司以远远超过1000万美元的价格售出,那么就值得把可转换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以分享50%的卖得金额。从另一方面看,参与优先股的变化是“拥有你的蛋糕并且也能吃掉它(have yourcake and eat it too)”。因此可以说,尽管股利经常不是当期支付,而是累积起来并像可转换优先股一样将其加到清算优先权当中,但参与优先股也是一种可分享股利的纯粹优先股。但是,参与优先股的股东同时会因为普通股的转换而受益,就是说,对于相同的500万美元投资,投资者可以获得有500万美元清算优先权的纯粹优先股,再加上50%的普通股。这样的证券,就像它有时被称呼的那样成为“一捆(bundle)”或“一组(unit)”证券。如果上例中的公司以1200万美元卖出,参与优先股的股东不会将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获得600万美元收益,另外600万由普通股分享,而是收回,500万美元的本金加上应计股息,比如说是50万美元,然后分享剩下650万美元的50%。因此,普通股股东获得的不是600万美元收益,而只是325万美元。如果采取的是IPO的方式,经过IPO中的稀释后,参与优先股股东仍可以收回本金和应计股息,然后持有50%的普通股如果资产清偿的数额是数亿美元,参与优先股股东收回最初的500万美元这一事实不会对普通股股东的内部收益率造成实质性影响。但是,如果数额是在几千万美元之内,参与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收益的差别将会很大。
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有什么区别:
所谓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息外,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特点是放弃了股东投票权换取有限剩余资产优先分配权。
非参与优先股票是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票,其股息的收入仅以事先规定的股息率为限,即使公司在本期内盈利很高,普通股票股东获取股利很多,它也不能与普通股票一起再次分享公司的剩余盈利。因此,这种优先股票的收益是限定的,其优先的体现不是在股息多少上,而是在分配顺序上。
非参与优先股和参与优先股的比较:
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 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 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