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8年,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特别处理,对于这类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其前面标有“ST”的标志,因此,这类股票俗称ST股。
1.ST股票出现的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状况异常期间的特别处理》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导致投资者对该公司前景难以判定,可能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财务状况异常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的两个会计年度的利润均为负值的;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的。
其他异常情况的主要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原因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赔偿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诉讼以及公司主营业务停止3个月等情况。
2.ST股票的交易规则
ST股票的交易和其他正常交易的股票的交易规则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票的每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词加“ST”标志;
(3) ST股票的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3.ST股票的取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财务状况异常的特别处理一般不少于12个月。如果受到“ST',的公司下一个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已恢复正常,则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取消特别处理,交易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特别处理。